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牢记党的使命宗旨
(三)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五)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
(二)风险意识不牢
(三)责任担当弱化
(四)作风不严不实
(五)表率作用欠缺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以学习赋能涵养
(二)以探索拓宽思路
(三)以实干诠释担当
(四)以严实规范履职
(五)以自警引领觉悟
四、个人有关事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纪委书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本人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通过自我剖析、交心谈心、征求意见等方式,进一步查摆问题、找准弱项。此次共征求到对我个人的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主要表现: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思考、谋划、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存在差距,工作整体站位不高,没有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县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导致职能发挥、工作效果打了折扣。如,在推进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纪律检查时,思维更多局限于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置上,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缺少分析研究,没有结合部门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盲区有针对性地细化监督举措,以监督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站位不高。二是学思视野有盲区。主要表现:学习系统性、全面性不足,平日更多关注学习的是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监督执纪执法政策知识,对所涉其他行业部门或系统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学习不够、掌握不多。如,对《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规定和要求学习较少,导致对生态环保部门按照政策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抓好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分析把握不够精准。
(二)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方面
一是主动服务群众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研究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时,主动创新、主动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及时关注、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得不到位,在”监督整改”“推进整改”方面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底气和韧劲。如,习惯被动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精神,缺乏主动谋划、部署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斗争精神。二是解决环保问题的全局观念不强。主要表现: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来谋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细致,政治监督保驾护航全县”绿色发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如,作为县委常委,日常更多关注的是与自己分管的纪检监察领域有关的工作,没有很好地站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统筹纪检监察”协助”和”监督”两项职责,对各级各部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缺少总体性研判和把握,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三)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方面
一是对”湖泊革命”学习不深。主要表现:对上级关于”湖泊革命”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让湖泊休养生息”的理念树得不牢,对部分政策法规和新知识、新理论的精神实质理解不深,运用不充分。如,缺乏对”湖泊革命”精髓要义的深入解读,导致未能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来推动××”河长制”工作。二是”革命”信念不彻底。主要表现: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做得不到位,缺少”革命”的思想、”革命”的措施、”革命”的作风,放松对工作质量的要求,对湖泊革命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如,在推动”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时,更多的是满足不踩红线、守住底线,对一些违纪违法现象没有以更高的境界、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去处置。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对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系统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两山”理论理解不到位,尤其是在学用转化上做得还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学用转化不够快。如,认为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让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在推动解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动真碰硬。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主要表现: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未能充分压实责任,存在”不出事就行”的念头,谋划推动新发展理念的思路还不够新、办法还不够多、举措还不够实。如,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教训开展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解决行业性、区域性、复合性和积累性的共性环境问题方面还做得不够。
(五)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履行监督首责不到位。主要表现:作为纪委书记,统筹指导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突出,对职能部门、监管部门的监履职行为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如,在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中,监督精力和焦点分散、蜻蜓点水,很难触及实质性问题,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二是监督执纪不够有力。主要表现:对于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做到”动真碰硬”,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如,对一些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人和事处理的不够坚决,有时认为生态环保问题不能等同与贪污、腐败犯罪,惩处之剑”高举轻放”,心慈手软,往往拉不下情面,怕伤和气,怕影响团结。三是监督手段不多。主要表现: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高科技手段运用不足。如,监督检查仍停留在拍照、谈话、查资料等传统手段上,未能与时俱进,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存在问题的查处成效不明显。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山”理念武装头脑不扎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片面追求结果,缺乏政治视野、全局思维,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很好融合到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定位、目标方向、方法举措、安全战略等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