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研讨方面(6条)
1.学习深度不足
2.研讨质量不高
3.学习覆盖存在盲区
4.学习形式单一
5.学用脱节
6.学习考核宽松
二、查摆问题方面(6条)
7.查摆问题避重就轻
8.问题清单照搬照抄
9.查摆范围偏窄
10.问题溯源不深
11.查摆方式单一
12.对新问题敏感度不足
13.问题清单照搬照抄
14.查摆范围偏窄
15.问题溯源不深
16.查摆方式单一
17.对新问题敏感度不足
三、集中整治方面(6条)
18.整治靶向不精准
19.整治措施缺乏刚性
20.整治存在“半截子工程”
21.部门协同不足
22.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治畏难
23.整治与建章立制脱节
四、开门教育方面(6条)
24.群众参与渠道不畅通
25.征求意见范围偏窄
26.对群众反馈问题回应不力
27.开门方式创新不足
28.评教结果运用不充分
29.对负面意见包容度不够
五、组织领导方面(6条)
3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1.领导小组形同虚设
32.督导检查“走过场”
3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34.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
35.与中心工作融合不足
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回头看”自查问题清单
一、学习研讨方面(6条)
1.学习深度不足,流于表面化部分单位将学习教育等同于“完成任务”,仅通过读文件、念原文等形式开展学习,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进行延伸解读。如个别市直部门组织的专题学习会,仅用1小时通读中央八项规定原文便宣告结束,未邀请纪检监察干部或专家进行案例剖析,导致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的认识仍停留在字面,未能深刻理解其背后的制度逻辑和实践要求。
2.研讨质量不高,缺乏思想碰撞研讨环节存在“走过场”现象,党员干部发言多为照本宣科,缺乏结合岗位职责的自我反思。某县区召开的学习研讨会中,15名参会人员发言内容重复率超过60%,均围绕“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等共性话题展开,未提及本单位在接待、差旅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风险点,更无改进思路的探讨,研讨沦为“集体表态”。
3.学习覆盖存在盲区,基层渗透不足学习教育向基层延伸不彻底,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参与度偏低。据统计,部分县区村(社区)党组织学习覆盖率仅为6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个别乡镇以“干部驻村忙”为由,将学习任务简化为“发文件、传照片”,未组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导致基层党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一知半解。
4.学习形式单一,吸引力不足多数单位仍以“填鸭式”学习为主,未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创新形式。某市直单位开展的5次学习活动中,有4次为“领导念稿、干部记笔记”,仅1次尝试观看警示教育片,但未组织后续讨论,干部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年轻干部反映“学习内容枯燥、形式老套,难以入脑入心”。
5.学用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学习成果未有效转化为工作举措,部分单位在学习后仍沿用旧有工作模式。如某执法部门在学习后,仍存在“执法检查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工作餐”的情况,干部解释称“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没意识到违反规定”,暴露出学习未能真正触及思想、指导实践。
6.学习考核宽松,监督问责缺位对学习成效的考核缺乏刚性标准,多以“是否参会、是否有笔记”作为评价依据,未设置“知识测试、实践评估”等实质性指标。某单位在检查下属科室学习情况时,仅查看签到表和学习记录,未抽查干部对具体条款的掌握程度,导致“学没学会一个样”,削弱了学习的严肃性。
二、查摆问题方面(6条)
7.查摆问题避重就轻,聚焦“细枝末节”部分单位在查摆问题时“挑软柿子捏”,刻意回避核心问题。如某县区政府党组查摆问题清单中,80%的内容集中在“会议多、文件多”等显性问题,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深层次问题仅以“个别现象”一笔带过,未具体说明涉及人数、金额及整改措施。
8.问题清单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不同单位的问题清单存在“同质化”现象,未结合行业特点查摆问题。如教育、医疗系统均将“服务群众态度生硬”列为主要问题,但未针对“学校违规收取教辅材料费”“医院收受患者红包”等领域性问题进行自查,清单内容与本系统实际脱节,体现不出“个性”。
9.查摆范围偏窄,未覆盖“关键少数”部分单位将查摆重点放在普通干部身上,忽视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某市直部门问题清单中,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占比90%,关于领导班子的问题仅2条,且均为“调研不够深入”等模糊表述,未提及班子成员在决策用权、家风建设等方面的风险点。
10.问题溯源不深,停留在“现象层面”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仅描述表现,未分析根源。如某单位查摆出“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情况”,但未深究是“制度执行不严”“审批流程漏洞”还是“监督机制缺失”导致,整改措施也仅停留在“今后严格按标准执行”,缺乏系统性改进方案,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反弹。
11.查摆方式单一,过度依赖“自我申报”多数单位仅通过“个人自查+支部汇总”的方式查摆问题,未结合信访举报、审计反馈等外部线索进行比对。某县区在自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但结合纪委监委提供的GPS定位数据核查时,发现3辆公务用车存在“节假日非工作时段私用”情况,暴露出自我查摆的局限性。
12.对新问题敏感度不足,查摆滞后于实际对“四风”问题新变种、新表现查摆不及时。如个别单位未将“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纳入查摆范围,仍聚焦于传统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某乡镇在自查中未关注“村级食堂违规接待”问题,直到上级督查发现后才补充纳入,反映出对基层作风问题新动向的研判不足。
13.问题清单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不同单位的问题清单存在“同质化”现象,未结合行业特点查摆问题。如教育、医疗系统均将“服务群众态度生硬”列为主要问题,但未针对“学校违规收取教辅材料费”“医院收受患者红包”等领域性问题进行自查,清单内容与本系统实际脱节,体现不出“个性”。
14.查摆范围偏窄,未覆盖“关键少数”部分单位将查摆重点放在普通干部身上,忽视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某市直部门问题清单中,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占比90%,关于领导班子的问题仅2条,且均为“调研不够深入”等模糊表述,未提及班子成员在决策用权、家风建设等方面的风险点。
15.问题溯源不深,停留在“现象层面”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仅描述表现,未分析根源。如某单位查摆出“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情况”,但未深究是“制度执行不严”“审批流程漏洞”还是“监督机制缺失”导致,整改措施也仅停留在“今后严格按标准执行”,缺乏系统性改进方案,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反弹。
16.查摆方式单一,过度依赖“自我申报”多数单位仅通过“个人自查+支部汇总”的方式查摆问题,未结合信访举报、审计反馈等外部线索进行比对。某县区在自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但结合纪委监委提供的GPS定位数据核查时,发现3辆公务用车存在“节假日非工作时段私用”情况,暴露出自我查摆的局限性。
17.对新问题敏感度不足,查摆滞后于实际对“四风”问题新变种、新表现查摆不及时。如个别单位未将“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纳入查摆范围,仍聚焦于传统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某乡镇在自查中未关注“村级食堂违规接待”问题,直到上级督查发现后才补充纳入,反映出对基层作风问题新动向的研判不足。
三、集中整治方面(6条)
18.整治靶向不精准,“大水漫灌”代替“精准滴灌”部分单位在整治中不分主次,对所有问题平均用力,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某市直部门同时列出12项整治任务,既包括“违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