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清审管边界
二、完善联动机制
三、强化数据赋能
四、引入信用监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市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抓手,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提速、增效、优服的同时,厘清审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形成审批部门优化审批、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三驾马车”齐驱并进的工作格局,实现效率与质量并重、速度与安全同行,以审管新模式跑出高质量发展新速度。
一、厘清审管边界,守好“责任田”。聚焦审批与监管适度分离改革现状,自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划转后,进一步厘清行政审批局与原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发改、住建等部门职责边界,行政审批局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服务职责,对受理过程、审查内容、评审评估、现场勘验、审批结果负责,主管部门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工建改革领域率先编制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边界清单》,实现了审管分离事项的清单化、动态化管理。2022年7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我市审管边界清单为模板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完善联动机制,建好“防火墙”。强化审批与监管良性互动,建立完善审管联动信息交流、重点项目审批会商等制度,推进审批监管规范化,扎紧审管衔接制度“笼子”。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因审管分离造成的政策标准不统一、信息推送不畅通等问题,通过文件协商、专题会议研究、定期座谈等方式,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推动问题协调解决。目前已召开专题对接会议10余次,协商解决审管衔接问题20余个。二是建立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自立项至竣工验收的49个事项,在事前函询、事中会商、事后推送三个阶段明确互动环节、互动内容、实施路径,确定联合会审、联合踏勘、线上线下信息推送等方式,责任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