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理想信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强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
二、筑牢基层基础
5.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
6.严格基层党组织任期
7.规范基层党组织阵地
8.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9.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
10.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三、坚持标本兼治
11.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2.务实开展“走基层”活动
1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四、聚焦头等大事
14.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
15.强化帮扶力量能力建设
16.加强典型经验推广运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
17.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18.加强对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9.常态化开展机关党建专项督查
20.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力度
21.加强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2018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打造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标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坚定理想信念,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8个明确”丰富内涵和“14个坚持”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各机关党组织要通过专题培训、党课等形式,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懂、弄通、做实,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具体规定,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使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适时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和“两学一做”知识竞赛。
3.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领,及时全面把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打造“三城”引擎、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文明我示范·创建我先行”、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等系列活动,常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法律“进机关”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深化机关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和帮扶关爱活动,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开展赠书读书征文活动,积极争创“书香支部”、“悦读之星”。
4.强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探索总结机关党建经验做法,注重用党建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强课题研究,积极完成省、市机关党建研究会的课题研究。
二、筑牢基层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5.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开展“班子作用发挥好、基本制度落实好、党员队伍建设好、服务中心工作好、廉洁自律形象好”“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要求,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拟在6月开展评比活动,命名表扬一批“五好党支部”。
6.严格基层党组织任期。增强届期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无论班子成员是否变动,都必须按时换届选举。凡临近届满的县直属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需要提前1个月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报送换届选举请示。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必须提前报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县级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
7.规范基层党组织阵地。以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化为目标,按照活动场地设立规范、上墙内容布置规范、设备设施配备规范、日常制度执行规范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阵地。各机关党组织可因地制宜采取单独建或联建方式建设阵地,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有固定场所开展活动。
8.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标准,配齐配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使机关党务工作干部成为机关党务工作的明白人、业务工作的内行人和干部群众的贴心人。配合县委党校举办好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
9.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增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经常性教育力度,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