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三、创建目标
四、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五、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标准
(一)经营企业建设标准
1.主体与环境:证照齐全
2.产品合法性:企业所售化妆品100%已注册备案
3.标签与标识: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规范合法
4.渠道与来源:建立购进验收台账
5.广告与宣传:不虚假夸大宣传
6.消费放心:开展放心消费公开承诺
(二)商场创建要求
1.责任到位:商场超市举办者履行守法经营、化妆品安全管理责任
2.全员参与:商场内所有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均纳入范围
3.知识普及:商场内化妆品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应基本掌握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
4.宣传到位:商场内应设置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栏等设施
5.诚信守法:商场内未发生重大化妆品安全事故
6.公众满意:开展放心消费公开承诺
(三)监管部门建设标准
六、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4月底前)
(三)自查总结阶段(11月)
(四)推广阶段(2024年-202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创新监管
(三)营造氛围
创建化妆品安全治理高质量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锚定市委***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区委建设****、打造“****”的职责使命,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化妆品市场主体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夸大宣传、索证索票不全、标识标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规范,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采取“整治促进、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社会共治”的方式,通过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完善社会监督,树立一批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行业典范,逐步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实施风险监管,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化妆品经营安全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创建目标
化妆品安全治理高质量示范区创建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见成效”的总体规划,在2023年,以***“***”商场为示范创建点,打造全区乃至全市化妆品安全治理高质量示范区。并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示范促规范,以提升促安全,力争用三年时间到2025年基本实现示范商场(店)创建达到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全覆盖,示范商场(店)形成区域典型,推进化妆品经营行业综合治理。
四、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组员:***相关人员
联络员:****电话:****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药化股:负责示范区建设的全面工作,如:示范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培训教育、示范区创建的宣传发动、示范区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发布示范区内案件或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跟踪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同级部门、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创建成功后发放“化妆品安全治理高质量示范区”牌匾。
医械股:负责协助药化股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现场检查工作及周边药店化妆品创建工作的落实。
执法大队:负责有关案件的处理及协助药化股开展化妆品示范区建设的现场检查、抽检。
市监所:负责与示范区所在居委会及商场沟通,做好示范区内的宣传协调工作,并协助区局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负责示范区内化妆品经营主体广告合法性检查督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消费维权站点设立及督查检查。
五、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标准
经调研,决定以*****“****”商场为示范区创建点。包括所有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专卖店、母婴用品店、酒店、药店、小超市及其他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
(一)经营企业建设标准
1.主体与环境:证照齐全,店容店貌整洁有序,仓储规范;
2.产品合法性:企业所售化妆品100%已注册备案;企业所售化妆品100%索取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供货票据并建立购进台账;
3.标签与标识: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规范合法,进口产品有中文标识;
4.渠道与来源:建立购进验收台账,保存供应商证照及购货票据;
5.广告与宣传:不虚假夸大宣传,无违法广告;
6.消费放心:开展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合法性,第一时间获取所购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举报投诉、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和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解决投诉并做好记录。
(二)商场创建要求
1.责任到位:商场超市举办者履行守法经营、化妆品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