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入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发
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申请入党 |
⑴递交入党申请书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
⑵党组织派人谈话 |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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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
⑷报上级党委备案 |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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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指定培养联系人 |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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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培养教育考察 |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考察期一年以上,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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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⑺确定发展对象 |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
⑻上级党 委备案 |
党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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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确定入党介绍人 |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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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进行政治审查 |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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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开展集中培训 |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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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⑿支委会审查 |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
⒀上级党委预审 |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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⒁填写《入党志愿书》 |
①填写前,党支部要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②入党申请人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时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③本人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两名介绍人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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⒂支部大会讨论 |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