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焕鑫
(2022年1月12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来之不易,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全面脱贫,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强调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刚刚过去的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西部10个省(区、市)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出台14个方面政策倾斜支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
2021年12月27日,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绝非易事,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抓紧抓实。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强调,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脱贫地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抓好工作落实,绝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绝不能脱贫成果没巩固住、去搞锦上添花的东西。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即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具体要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抓牢“两个环节”,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监测环节,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帮扶环节,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退出环节,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国家层面将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南,对监测对象、退出标准、动态清零等统一规范,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统一思想。要进一步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第二,抓住“两个关键”,即产业和就业。
产业发展方面,这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着力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落实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地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贡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在2021年已达到50%的基础上,2022年力争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脱贫地区创新创业。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就业帮扶方面,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力争有所增加。要压实各地责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把2022年就业任务分解到省,作为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要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把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2022年东西部协作协议的重要指标,纳入2022年东西部协作成效评价内容。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中西部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探索开展省内劳务协作;乡村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要稳中有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帮扶车间要明确脱贫人口就业比重,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解决好搬迁脱贫家庭零就业问题。要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安排衔接资金支持东部地区用于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落实好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订单不足问题。
第三,抓细“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