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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话系列第906期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在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通报会上的讲话VIP免费

提纲:

一、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落实

  (三)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强化煤矿智能化建设

  (五)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

  (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一)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安全风险越来越大

  (三)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

  (四)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

  (五)重大灾害治理存在短板

  (六)安全管理队伍素质有等提高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二)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1.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2.切实加大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力度

  (四)持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五)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在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通报会上的讲话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 桂来保

2020116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工作安排,112日至6日,我同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科技装备司有关同志及相关专家到辽宁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期间,与陈向群常务副省长交流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听取了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矿安监局、沈阳焦煤股份公司及红阳三矿、铁法能源公司及晓南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和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负责同志一道,下井检查了红阳三矿、晓南矿的部分作业场所。检查所发现的37条(红阳三矿30条、晓南矿7条)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清单会后将交给辽宁煤监局和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请两个部门一起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也请其他煤矿对照清单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下面,结合此次督导情况讲三方面意见。

一、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大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力度,积极淘汰退出煤炭落后产能,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扭转了2018年以前煤矿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2018年至今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对比以往在辽督查调研情况,煤矿安全工作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和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高度重视并多次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在1022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门听取了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矿安监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省长刘宁同志在9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大采深、高瓦斯等矿井的隐患治理,以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同志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2028号)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协调,省发改委具体负责,会同辽宁煤监局、省煤矿安监局、省国资委等部门组织抓好落实。辽宁煤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的工作状态,强化监察执法。对重点矿井及时组织“开小灶”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做好自查自改工作;针对国有煤矿瓦斯治理问题,对上级集团公司下达整改建议书、约谈煤矿班子成员,从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加大风险辩识防控力度、强化瓦斯治理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统筹协调体制,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研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提出“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总体目标,切实履行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专责。铁法能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持续抓、反复抓,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沈阳焦煤股份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竭尽全力抓整改落实,不断夯实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落实。

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矿安监局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完善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为深刻汲取近两年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教训,制定《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冲击地压防治专项监管监察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076号),认真排查安全管理资料和井下生产作业现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踪督办,并要求煤矿企业举一反三查找隐患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辽宁煤监局不断创新安全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执法联系人制度,坚持远程监察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紧盯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建立监察执法“查、办、审、罚、警”机制,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今年前三季度对矿开展监察154矿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88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条,针对69条事故隐患依法予以立案处理,累计行政处罚煤矿企业44矿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1人次,行政罚款共计366.5万元,同比增加23.7%,有力促进辽宁煤矿健康发展。辽宁省煤矿安监局制定下发《全省煤矿系统性监督检查方案》,重点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采掘接续、灾害治理、安全监控、安全培训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已发现问题隐患559个,依法责令停止采掘作业面生产5个,依法予以立案处理8起、行政罚款16万元。

(三)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明确三年行动任务。下发了辽宁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成立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辽安委办〔202032号)和《关于做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辽煤管明电〔20204号),细化了专项整治工作思路目标、重点内容、阶段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建立完善“两个清单”。重新制定《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起草《辽宁省强化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十条规定》,积极建立并不断完善“两个清单”。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阶段各项工作,各煤矿企业及生产矿井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排查整治。目前,全省20个生产煤矿上报了自检自查发现的2418条问题,其中已整改2375条、未完成整改43条,整改率98.2%

(四)强化煤矿智能化建设。一是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智能化建设。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通知》,稳步推进全省煤矿“四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煤炭智能化开采。铁法能源公司在小青煤矿建成东北三省第一个智能化工作面,沈阳焦煤股份公司首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已在红阳三矿试运转,铁法能源公司晓南煤矿矮采高智能化开采工作面也已投入使用,目前辽宁省煤炭智能化开采建设在东北三省居领先位置。三是不断升级改造智能化装备。铁法能源公司聚焦大型固定设备的“管控一体化”建设,加大“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

装备升级改造力度,实现生产系统、设备状态的集中操作、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提高精细高效管理水平,所辖矿井30个井下变电所实现了无人值守、减少作业人员120人。沈阳焦煤股份公司林盛煤矿通过机械化改造圆班减少作业人员200余人;红阳三矿引进KYW-0.1型液压挖掘臂和WPZ-30/770L型煤矿用巷道修复机,西三皮带运输系统实现了集中启停、连锁启停及远程启停功能。

(五)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开展了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小灶”、“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等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在瓦斯综合治理方面,一是不断提高瓦斯治理能力。近年来,铁法能源公司引进3台千米定向钻机、3台造穴钻机以及ZDY3200以上大扭矩钻机75台,提高了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进度;大兴矿装机能力达3560立方米/分钟的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能力提高2倍。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三矿应用全程下筛管技术,解决了钻孔塌孔、堵孔等难题,通过增透、高效封孔等技术实现了瓦斯的高效抽采。二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铁法能源公司进一步规范钻孔设计、施工、封孔、计量、验收五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制定瓦斯抽采工作“五项标准”,坚持巷道穿层钻孔、优化开采保护层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及顶底板瓦斯等技术工艺,稳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二矿采用网格式穿层密集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应用水力压裂增透技术,明确了以穿层钻孔结合压割(冲)增透技术为主的治本措施;探索形成的“一面五巷”区域瓦斯治理技术虽还处于初级阶段,但通过经验积累、总结提高,将逐步成型为“治得住、治得快、治得省”的煤矿瓦斯治理技术。

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委会6号文。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科学确定冲击地压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工作方案》。铁法能源公司大兴矿、大隆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大兴矿核减了90万吨/年,大隆矿核减了60万吨/年。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三矿严格按照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复合灾害防治要求核减生产能力,生产能力从500万吨/年核减至240万吨/年,今年结合自身冲击地压灾害情况实际主动将产量计划降至220万吨。二是多措并举防治冲击地压。铁法能源公司对标防冲细则及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防冲专业队伍,引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装备;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聘请专家团队制定各矿冲击地压防治分类施策方案,坚持“一面一策”“一面一论证”

原则,对有冲击地压危险性的工作面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防冲措施。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三矿将采深大于1200m的区域划分为禁采区,采用SOS微震区域监测系统覆盖矿井采掘区域,基本健全了区域治理、局部治理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问责追责。辽宁煤监局制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已对120名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起了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坚持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产生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依规问责,针对发现隐患累计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办通知书108份,问责责任人1392人次,其中给予警告9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9人次、给予通报批评170人次、由企业对责任者个人罚款31.932万元。二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铁法能源公司突出“深严细实恒新”安全管理总要求,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层层压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沈阳焦煤股份公司压实各管理层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建章立制强化顶层设计,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三是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三矿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从采区、工作面、施工现场及外围巷道入手,用召开现场推进会、打造精品岗位和精品线路等方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铁法能源公司晓南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地面到井下都展现出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体现了晓南矿真正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的形象工程、生命工程、效益工程和基础工程来抓,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晓南矿是我到过的东北三省煤矿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最高的矿井,曾经实现了18年安全生产,值得充分肯定。

同时,在督导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无论是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还是铁法能源、沈阳焦煤股份两个公司以及煤矿的管理人员,大家都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我们督导组一行都感受到了同志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改革创新的决心。

二、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尽管今年以来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但从督导情况看,辽宁省煤矿存在着瓦斯、冲击地压、水和火等灾害日趋严重,甚至很多矿井多种灾害叠加耦合,治理难度大;煤矿职工人员素质较低,年轻人、高学历人才缺乏的问题;“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建设动力不足等因不利因素也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发展。同时,一些煤矿管理人员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和风险防控不到位、安全管理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科学研判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截至10月末,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03起、死亡159人,同比减少39起、86人,分别下降28.2%35.5%。今年以来,辽宁省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增加2人。

2020921日,沈阳焦煤股份公司红阳三矿西二采区13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矿,造成2人死亡。事故调查工作已结束,但从更高层次认识、更深刻分析和更严格要求的角度,我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12煤开采时,没有为13煤开采创造条件,事故位置两个煤层的法线距离只有0.72m,无论是什么岩性,12煤冒落的区域应该视为13煤的再生顶板。假如采12煤的时候,在13煤采煤工作面的两巷掘进条带位置施以铺网、局部灌浆,使得再生顶板形成的更好一些,有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次事故。对13煤开采技术条件研究不透,没有深入分析12煤顶板冒落后再生顶板形成是否具备安全开采条件。二是13煤在支护形式、支护强度、支护稳定性方面没有进行科学深入的研究,支护形式不合理。

(二)安全风险越来越大。一是自然灾害严重。全省现有煤矿30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20处,开采深度超过千米的矿井有3处,冲击地压矿井有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10处,高瓦斯矿井有11处,多数矿井具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多矿井都是多种灾害叠加耦合,治理难度大,安全风险凸显。二是多数矿井属于中后期开采,资源枯竭进入残采阶段,矿井可布置采掘工作面区域有限,采场布置、工作面接续等受条件所限造成频繁搬家倒面、生产布局过于集中等问题,同时随着采深的加大,采空区范围增加、通风系统更加复杂,给矿井瓦斯治理、通风管理和防灭火等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增大了现场安全管理难度。三是采掘接续紧张。多年来,大多数矿井一直处于高强度开采,造成开拓工程量不足、技术改造不到位、装备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系统不合理,特别是采掘接续紧张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增加安全管理难度。四是已关闭煤矿对周边正常生产矿井形成安全隐患。辽宁省2016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了部分省属煤矿,目前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影响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当地煤炭资源开采,同时对周边生产矿井造成水害威胁。

五是非正常生产矿井有潜在风险。全省14处地方煤矿中,有9处长期停止生产,其中6处煤矿因为采矿许可证到期而停产,有的已达3年之久,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长期停产的矿井都是“安全隐患”,存在煤矿受利益驱使偷偷生产的风险。辽宁省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是东北三省中走的最早、最快、最好的,省委省政府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当然这也是事故教训换来的,没有前几年省委、省政府下大决心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就没有现在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现在这个工作还要继续推进,目前剩下的9对矿井,淘汰退出难度比之前更大,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重大隐患源、重大风险点来对待,不能轻易放松监管。

(三)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对重点工作部署抓落实有差距。沈阳焦煤股份公司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质量不高,存在以一般隐患代替问题隐患清单的问题,没有从实际上查找到在认识、技术、管理、系统、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且未将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两个清单”;铁法能源公司未按照国务院安委办6号文要求开展以“冲击地压防治”为主要内容的检查。二是煤矿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差距,风险分析研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红阳三矿在“9•21”顶板事故后开展了事故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活动,但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排查反思出来的问题归纳总结还不全面,未针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晓南矿安全风险来源分析不正确,风险来源分析与管控措施混为一体。

(四)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红阳三矿西二采区设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修改完善。晓南矿北一1502拆除工作面未按照《北一1502工作面通风系统调整》措施规定采用全风压通风。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红阳三矿12煤层回采过程中,未采取铺设铁丝(双抗塑料)网、灌(注)浆形成再生顶板的管理措施;晓南矿2个采煤工作面仅有一套矿井连续火情监测系统。三是基础管理不扎实。红阳三矿未在原始煤层测定突出煤层敏感指标,未测定敏感指标临界值;晓南矿1415煤层瓦斯地质图绘制不规范,缺少巷道、瓦斯压力等值线和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等相关内容。

(五)重大灾害治理存在短板。主要表现为对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意识不强,灾害治理过程管控差距大,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

瓦斯综合治理方面,辽宁省煤矿多为低透气煤层,煤层瓦斯抽采困难、衰减快、预抽效果差,在采取增透措施、加大抽采力度、规范现场管理、完善监控系统,特别是完善效果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以及瓦斯治理的理念、思路和技术创新上还有差距。一是过程管控不到位。《防突细则》贯彻落实存在差距,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控不到位等。红阳三矿北一、北二、北三和北五采区合并为一个突出危险区域预测,未按地质单元划分进行预测;晓南矿E1400运顺掘进工作面施工的超前钻孔孔深为6m,不符合《防突细则》规定的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要求,同时未测定北二采区14煤层的破坏类型。二是瓦斯抽采管理不到位。红阳三矿开采7煤层时未同步抽采被保护的12煤层、13煤层卸压瓦斯,4月份西三采区703采煤工作面单独计量抽采瓦斯76m3,与月度瓦斯抽采量报表中工作面本层抽采量数据不一致。三是防突管理不到位。红阳三矿7煤层、12煤层和13煤层都有火成岩侵入,1210-2综采工作面实见有三处火成岩侵入墙,未按《防突细则》第49条要求,应当按突出危险工作面采取防突措施。四是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红阳三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采区人数统计未包含各采掘工作面的人数;晓南矿N11406运顺联络道综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未包括北一14层皮带中巷1部皮带机。

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矿井采深加大,开采强度大,采掘作业应力集中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开展的不平衡,经鉴定升级的冲击地压矿井,在防冲机构、人员、设备以及措施方面还刚起步,没有长期的数据积累,没有摸索出适应本矿的预测方法和指标,在治理措施上更是缺少实践经验。因为很多矿井是从2017年红阳三矿“11•11”事故以后,才开始对冲击地压灾害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才采取了冲击地压灾害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实际上红阳三矿并不是在发生“11•11”事故以后才成为冲击地压矿井,在这之前已经频繁出现了冲击地压现象、冲击地压事件,只是煤矿企业在思想上没有认识,也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直到“11•11”事故发生以后才开始重视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所以相较于山东、河南等先进省份,差距仍然较大。本次督查的红阳三矿未建立标准化防冲监测室;钻屑法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手段未融入多参量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各参量评价权重设置针对性不强;区域微震监测系统计算机时间与GPS授时不同步;监测系统配备、运行、管理,区域性防冲措施落实,局部治理技术应用,冲击地压重大技术攻关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另外,红阳三矿12-112-2煤层和13

煤层因厚度不一,层间距近,有时单采12-1煤层,12-2煤层和13煤层合采;有时12-1煤层和12-2煤层合采,单采13煤层,这种回采布置方式非常不利于防冲工作。

(六)安全管理队伍素质有等提高。这是目前煤矿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在东北三省问题尤为突出。一是矿井人才外流严重,矿井管理能力退化。多数矿井开采条件差,生产成本高,使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断加大,企业利润低,职工收入差,跳槽现象多。辽宁能源股份公司成立后,沈阳焦煤公司所属煤矿转为辽宁能源股份公司管理,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尚未配齐,公司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负责人,业务处室不同程度缺人空岗;抚矿集团原总经理辞职两个多月未配备。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定。抚顺泰和煤矿、锦州九道岭煤矿和八道壕等地方煤矿,矿井负责人、矿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变化频繁,业务骨干、区队班组长流动量大、从业人员不足以及受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煤矿队伍思想不稳定。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百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坚持“零死亡”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告诫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因此,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一切的根本、是最大的“本”,企业的生产、生存、发展是小“本”。煤矿企业必须牢固树立“零死亡”的理念。要通过严格管理和科技创新,以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煤(岩)层“零冲击”、矿井“零透水”来推动煤矿实现“零死亡”,切实扛起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政治责任。沈阳焦煤股份公司、铁法能源公司作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在“零死亡”目标引领下,全面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基础管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把“零死亡”目标管理进一步延伸到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要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是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日常工作和决策中,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厘清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责。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关于地方监管职责,很多部门理解还存在偏差,认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就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比如辽宁省,这个职责就是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下面的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很多的部门都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负责日常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能源、国土、国资、电力、公安等其他部门,也都承担了相应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公安部门负责煤矿地面炸药火工品的管理;国土部门负责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查处;国资部门管煤矿企业经营、干部队伍,同时也要管安全。建议以省安委会的名义下发文件,在省编办下发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对涉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作以界定,划清职责边界、明确监管内容。辽宁省煤矿安监局要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能源、国土、国资、电力、公安等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辽宁煤监局要督促指导地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对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以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定期向辽宁省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提出监察建议。三是煤矿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

沈阳焦煤股份公司、铁法能源公司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到工作决策部署、考核监督、人员准入等各环节、全过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按要求配备所属煤矿管理技术团队。坚决杜绝不顾安全生产实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强令冒险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09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井下2号大倾角运煤上山皮带着火,造成16人遇难、42人受伤。事故调查发现,重庆能投集团公司对煤矿安全实行四级管理(能投集团、渝新公司、片区中心、煤矿),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安全责任重庆能投集团往下推,渝新公司往下放,片区中心有责无权接不住,造成安全责任层层悬空、对矿井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业务保安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建议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多走出去学习交流,借鉴其他地区集团整合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汲取失败教训,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能源产业控股集团重组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明确自身和各分公司以及各煤矿的安全责任范围,制定责任清单;二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日常工作和决策中,落实到工作决策部署、矿井灾害治理等各环节;三要完善安全工作机制,重视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发展、改革工作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建设、同时抓好落实,各层级安全管理不空挡、不缺位、不放松;四要制定安全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三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在谋划企业发展时,要切实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本次督导,我们了解到辽宁省有的煤矿为了追求产量,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为了加快掘进、保证采掘接续,简化现场安全检查过程;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压缩安全投入;也发现一些同类安全隐患重复出现,同类违法违规行为重复发生,反映了一些煤矿管理人员仍然还存在以产量、掘进进度论英雄的错误观念。希望辽宁省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坚决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从长远谋划企业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总书记亲自批示决定开展的一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部署,绝不能等同于日常性工作、等同于一般性任务,要从做到“两个维护”

、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去推动和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黄玉治局长在多次会议上进行部署安排。当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均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第二阶段“排查整治”正在全面开展。从督导情况看,辽宁省三年行动工作总体开展的不错,形成了煤矿企业、属地、区域、省级四个层面的“两个清单”,但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对标排查整改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希望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和把握三年行动对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意义。

一要在学习上再深入。重点加强对“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学习,强化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要在措施上再加强。对标“两个根本”的目标,持续动态完善“两个清单”,真正把影响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老大难问题排查出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特别是要加快智能化建设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要对标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从法治、体制、机制方面全面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落实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在工作上再深化。督促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一个难题一个难题攻克,照单整改、照单推进、照单落实、照单销号。重点盯住煤矿企业的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对有制度不执行、有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走过场、应付检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既要立足于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于煤矿安全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灾害治理规划,加强风险隐患的预判分析和系统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大的短板,更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根本原因。要通过加大科技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坚持“技术、投入、管理、培训”四并重、“时间、空间”两保障的原则,不断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目前还是有一些企业对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认识不到位,什么时候开始生产了才着手进行灾害治理,没有超前治理的意识、理念、技术措施和投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永远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另外,现在的重大灾害治理,技术是排在第一位的,曾经是“装备、培训、管理”三并重,随着现在对灾害认识的更加深入,现在更加强调科学技术在治灾中的重要作用。

1.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瓦斯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1~10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33人,其中瓦斯事故3起、死亡18人,分别占42.9%54.5%。此外,今年还发生了1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重伤。我认为,辽宁省煤矿瓦斯治理,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瓦斯地质工作。瓦斯治理,地质先行。瓦斯地质工作是做好瓦斯治理的重要保障。要重视瓦斯基础数据的收集。治理瓦斯首先要知道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抽采基本参数等基础数据。不同的瓦斯参数和瓦斯地质条件对应不同的瓦斯治理技术。现场督导发现红阳三矿对瓦斯地质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7煤层、12煤层和13煤层都有火成岩侵入,1210-2综采工作面实见有三处火成岩侵入墙,未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按突出危险工作面采取防突措施。

建议:

1)各煤矿要建立“三级”地质保障体系,采区技术员负责采掘工作面日常地质观测;地测科负责全矿井“大地质”;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重大地质”。

2)要及时探明井田内地质构造,地质构造以三维地震探查圈定为主,三维地震探查圈定后,再采用瑞利波、瞬变电磁等精细探查,以确定地质构造具体情况,掌握煤体结构变化和煤层瓦斯赋存状况。冲击地压矿井,做好地质保障工作同样也是关键,所有的突出事故都与地质构造有关系,冲击地压事故也至少80%与地质构造有关系,另外20%是人为制造的,没有断层,也没有构造,煤厚、煤层沉相也没有变化,但是人为加快采掘进度,造成应力叠加产生事故。(上述这些要求也适用于防冲工作)

二是优化开拓开采布局。要围绕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来确定开拓布局、巷道布置、确定煤层开采顺序和回采工作面的接续。实际上,就是把系统建设成有利于瓦斯治理,把巷道布置成有利于瓦斯治理(方便打钻孔),合理选择煤层开采顺序(先采非突出煤层作为解放层)以有利于瓦斯治理。目前,红阳三矿西二采区准备巷道还布置在煤层中,难以满足矿井瓦斯治理需要。随着矿井由北向南延深,瓦斯压力、含量越来越大,必须优化开拓开采布局,为瓦斯治理创造条件。

建议:红阳三矿在向南部区域延深时,要规范采区设计,合理安排各煤层开采顺序,合理安排采掘接续,这方面建议学习安徽、山西等地的做法,瓦斯防治规划精排1年、细排3年、规划5年,保证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四量平衡”。(上述这些要求也适用于防冲工作)

三是加大岩巷开拓进度。我国的煤矿大部分都存在采掘接续紧张问题,采掘接续紧张对一些灾害轻的煤矿危害不大,但是对于灾害重的煤矿风险是巨大的。矿井采掘接续紧就是矿井长期在满负荷状况下生产或是超能力生产造成的,老矿井的采掘接续紧张主要开拓工程、岩巷进度上不去。这是全国煤矿存在的共性问题,除了晋、陕、蒙那些厚煤层、大储量、大井田的矿井以外,其他地区的矿井,包括辽宁省的矿井,都存在岩巷施工进度跟不上,接续紧张,这是通病。原因在于,第一,岩巷的机械化相对于综采、综掘发展较慢,我国综采设备的技术一直在发展,煤巷综掘设备的技术也发展得较快,而岩巷综掘装备一直是解决不好的技术瓶颈。第二,岩巷工程需要巨大的投入且没有直接的回报,经济上不合算,使得一部分煤矿管理者想歪点子,走捷径。第三,发展理念观念问题,在任管理者短视行为、只为自己做嫁衣。第四,治灾技术理念落后,不想承认灾害,不想投入治灾,不想超前治灾。

这四个原因造成中国煤矿现在普遍存在采掘接续失调的问题,建议大家一定要把岩巷掘进的进度搞上去,辽宁省煤矿在这方面的差距非常大。山东省煤矿井下盾构机已经有6套了,郭屯煤矿的盾构机一个月进度是800m,目前常规炮掘岩巷一个月进度仅为60m90m。关于盾构机,建议集团层面根据实际需要,考虑采用租赁的方式与地铁建设单位合作,统一调配解决下属煤矿岩巷掘进进度跟不上的问题,用于水平大巷、采区大巷的开拓。关于岩巷掘进机,建议一定要上,没有岩巷掘进机,无法进行底板岩石巷道穿层钻孔施工,无法保证正常接续,无法为瓦斯、冲击地压灾害治理创造条件。红阳三矿12煤层、13煤层为突出煤层,12煤层与13煤层平均间距仅1.4m12煤层分12-112-2两层,中间夹矸平均1.2m厚,有的区域合区,合区煤层厚度达3m以上,瓦斯含量高达18m3/t。在同一煤层不同层面瓦斯是呈层流状分布,若采取顺层钻孔没有效果,只有施工穿层钻孔,才能有效抽采煤层的纵向、横向流通的瓦斯。施工穿层钻孔的前提是有底板岩石巷道。

建议:必须施工底板岩石巷道,从岩石巷向煤层施工穿层钻孔,要坚持多打岩巷多打钻,没有岩巷量的支撑,无法保证在时间上、空间上治理瓦斯。红阳三矿2020年岩巷任务2560m,其中瓦斯治理巷1100m,但全矿井每月进度(岩巷综掘)仅130m,远远不能满需要。红阳三矿要结合实际,引进盾构机快速岩巷掘进作业线,提高岩巷单进和工效,确保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和生产接续的需要(山东省郭屯煤矿是冲击地压矿,为满足治灾需要,盾构机岩巷作业线单进达800m)。

四是坚定区域治本路线。要把区域治理作为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必须开采保护层,煤层群开采的矿井要选择卸压保护效果最充分的煤层作为首选保护层进行卸压开采,同时立体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不具备保护层开采的突出危险煤层,要超前采取地面钻井、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瓦斯等综合区域治理措施,杜绝煤巷掘进“拼刺刀”;有条件的矿井可以采取井下千米钻机顺层钻孔预抽等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

建议:

1)红阳三矿7煤层在非突出区域,在13煤层的底板施工岩石巷道,打穿层钻孔穿12煤层至顶板,在7煤层回采的同时抽采12煤层、13煤层卸压瓦斯。

2)红阳三矿7煤层进入突出区域,在7煤层和12煤层之间施工底板岩石巷道,先把7煤层的消突问题解决后,作为卸压层开采,来卸12煤层和13煤层的瓦斯。同时,7煤层底板岩石巷道可以作为12煤层和13煤层顶抽巷,再利用井下千米钻机施工钻孔(可布置在12煤层与13煤层之间)抽采12煤层和13煤层的卸压瓦斯(此方案可以不施工13煤层底板施工岩石巷)。

3)红阳三矿要研究深部7煤层邻近层的瓦斯治理措施,在13煤层底板施工岩石巷道,向12煤层和13煤层打网格化的穿层钻孔,待完全具备抽采条件,以及7煤层的生产系统形成后,7煤层工作面才能进行回采。

五是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瓦斯治理技术路线确定后,关键就是“抽”的问题了,要采取措施,实现瓦斯抽采最大化。①要依据实际测定的各煤层瓦斯抽采半径,进行钻孔设计,确保抽采钻孔的终孔位置符合要求(安徽省突出矿井回采100万吨煤需要打22万米的钻孔);②要推广使用大功率钻机、大扭矩钻杆和大直径钻头(安徽省煤矿的瓦斯抽采钻孔孔径普遍为130mm156mm);③同时实行煤层瓦斯预抽和卸压瓦斯抽采的矿井,要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保证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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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话系列第906期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在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通报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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