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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系列第160期(18篇)扫黑除恶经验材料汇编VIP专享

提纲:

1.巴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罗之琼:

2.刘晓芬:

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

4.陈巧云:

5.马楠:

6.杨琼凤:

7.利剑高悬

8.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

9.定西市纪委监委李彦斌:

10.周贻刚、覃炜炜:

11.张一帆:

12.汪坤:

13.刘禹锡:

14.李永洪、潘磊、张礼平:

15.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驰:

16.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

17.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汉云:

18.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

一、用好大案要案攻坚抓手

二、用好打伞打财断血抓手

三、用好行业领域治理抓手

四、用好重点地区整治抓手

五、用好突出问题整治抓手

六、用好创新制度机制建设抓手

一、在服务大局中增强检察自觉

二、在依法严惩中强化检察担当

三、在严格把关中体现检察作为

四、在长效常治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平安郑州建设的目标

二、郑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

  (一)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涉黑涉恶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三)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四)长效治理机制逐步构建

三、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生的影响

  (一)净化了政治生态

  (二)维护了公平正义

  (三)稳固了基层组织

  (四)优化了营商环境

  (五)保障了公共安全

  (六)保护了群众利益

四、构建平安郑州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多部门协同作战长效机制

1.不断深化政法系统改革

2.进一步优化工作格局

  (二)建立平安郑州宣传长效机制

1.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氛围

2.建立社区文化普及长效机制

  (三)建立风险防控预警长效机制

1.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平台

2.建立专业人员素质提升机制

  (四)建立案件定期回访长效机制

1.强化线索案件回访机制

2.建立“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

  (五)建立行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1.创新行业治理模式

2.形成综合治乱长效机制

  (六)建立基层群防群治长效机制

1.创新政府基层社会保障服务

2.完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

一、当前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聚焦三类问题

  (三)注重突出重点

  (四)强化工作统筹

一、加快相关立法

1.制定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专门法律

2.从实体法方面完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

3.完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程序法

二、加强公民法制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五、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二、莆田市检察机关以强化党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以强化理论武装为中心

  (二)自觉贯彻中央部署

  (三)以发挥检察主导为导向

16.26%

  (四)以锻造坚强党组织为抓手

  (五)以坚持人民满意为落脚点

三、结语

一、“四大行动”的背景及动因

  (一)亟待创新工作机制来提升全县扫黑除恶

  (二)切实贯彻上级要求并实现基层扫黑除恶纵深化的必然选择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增强城乡扫黑除恶针对性的客观要求

二、“四大行动”的经验与成效

  (一)“四大行动”的基本经验

1.高位发动

2.三级联动

3.台账管理

  (二)“四大行动”的主要成效

1.拓宽了线索来源

2.治理了社会隐患

3.增进了社会安全

三、“四大行动”的问题与建议

  (一)“四大行动”制度化建设短板应当加快补齐

  (二)冲刺期“四大行动”持续发力需要着力保证

  (三)“四大行动”成功经验亟需加快提炼和固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力整治市场经营乱象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二、聚焦监管主责深化集中整治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成效

一、坚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坚持与疫情防控相结合

1.巴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罗之琼:

用好六个抓手夺取六个全胜巴中市开启决胜扫黑除恶新征程……1

2.刘晓芬:

继续打伞破网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4

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作为……………………………………6

4.陈巧云:

构建平安郑州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与建议兼论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社会影响………………………………………………………………………10

5.马楠: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20

6.杨琼凤:

藤县:多举措下好扫黑除恶一盘棋………………………………………22

7.利剑高悬,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胜收官四论贯彻落实全市两重”

行动推进大会精神……………………………………………………………23

8.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

智慧检察何以成为扫黑除恶中一把利剑”………………………………25

9.定西市纪委监委李彦斌:

着力实现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26

10.周贻刚、覃炜炜:

宁明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29

11.张一帆:

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1

12.汪坤:

以强化党建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力量………………………………36

13.刘禹锡: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4

14.李永洪、潘磊、张礼平:

亮出实招助推县域扫黑除恶提质增效基于四川省合江县扫黑除恶四大

行动”实践的调查分析………………………………………………………47

15.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驰:

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多措并举护民生保民安……………………………61

16.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

强化担当严监管扫黑除恶提质效……………………………………………63

17.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汉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五个确保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6

18.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

坚持四个结合强力扫黑除恶……………………………………………68



用好“六个抓手” 夺取“六个全胜”巴中市开启决胜扫黑除恶新征程

巴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罗之琼(2020316日)

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今年是扫黑除恶治本之年,也是除

恶务尽决胜之年,又是疫情防控特殊之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巴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作为头等大事,纳入“一号工程”。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携手协作,狠抓落实。市扫黑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去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全省一流方阵后砥砺前行,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统一决策部署不偏向,贯彻执行不走样,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扫黑除恶,用实际行动坚决打赢两场硬仗,赢得两手抓、两不误的喜人成果,开启决胜扫黑除恶新征程。

两场硬仗一开始,市扫黑办就牢牢掌握主动权。一是政治责任全面压实。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到地方、单位和人头,全市3000多名政法干警人人有责任清单,个个有硬指标。扫黑办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值勤、口罩需量和技术力量缺口等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20多件。二是工作责任全面扛牢。疫情防控点对点、对承包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无死角、无空白、无遗漏、无失误。扫黑除恶无假期不放松,连续作战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252条,已核查706条;立九类案件172件,刑事拘留397;查处涉黑涉恶势力相关公职人员19人,打击处理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资金6900余万元。三是工作质效全面提升。省扫黑办和省、市主流媒体分别转载刊播了巴中市扫黑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场硬仗的具体作法和成功经验,受到兄弟市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对用好“六个抓手”,决战“六个全胜”予以肯定。

一、用好大案要案攻坚抓手,决战“打深打透”全面胜利

在专项斗争实战中,市扫黑办坚持三个做到。一是做到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对已收集的线索中未查或未查清的546条,逐条建立台账,落实到地方、单位、人头,限在6月底前清仓见底。2月以来,尚未查清和未查的线索,已核实查清210多条,群众满意率同比增长6.5个百分点。二是做到黑恶案件挖深挖透。

扫黑办选取了一批案件挂牌督办,落实一个案件一个领导挂包、一个专班办理,依法交出一份合格答卷。2月以来,三件大案办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是做到重点案件快诉快审准判。年初,对五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宣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群众拍手叫好。

二、用好打伞打财断血抓手,决战“除恶务尽”全面胜利

市扫黑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法、检、公、司密切配合,2月以来,及时解决黑财认定、查扣、判罚、执行四大难题,既打击非法财产、彻查黑财,又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打掉一批黑恶势力,振兴一方经济发展。在办案中,一方面运用好线索证据移送、“一案三查”“一案双核”、同步办案、联合办案、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法;另一方面,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准确把握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坚持一抓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三、用好行业领域治理抓手,决战“除根净土”全面胜利

瞄准乱点乱象,着力开展两治。一是重点整治。严格按照“10+3路。即:房地产、资源环境、工程建设、客运市场、投融资、互联网、信访、城乡市场、治安、食品药品“十大领域”,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基层治理三大重点。2月初,市扫黑办在每一个领域造出了一批突出乱点乱象进行挂牌集中整治,相关部门牵头,限期整改达标。二是聚力施治。将责任和任务明确到部门、岗位、人头,发现问题,点对点通报、一对一整改。对行业领域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3个乡镇、2个单位予以通报,并派出专班深入实地严督实导,通过月余努力,整改效果明显,预计挂牌集中整治的地方和单位半数以上可提前2月达标升级。

四、用好重点地区整治抓手,决战“夯基固垒”全面胜利

突出重点难点。以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员“灰色地区”“四类”为重点,建专门班子,派专门队伍,向顽症痼疾动刀。2月以来,全市上下集中攻坚,“四类”重点整治不仅取得突破性进展,而且确保整治的乡镇(街道)“打而又生”的怪圈不再重演。用好挂牌整治“杀手锏”。3月初,市扫黑办牌整治了一批违法多发、吸毒贩毒屡打不绝、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突出乡镇(街道)、村(社区)。连20多天,有4个问题乡镇大变样,迎头向先进看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市扫黑办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结合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镇行政区划调

整、村级建制调整,统筹协调法、检、公、司相关工作,为全面落实村“两委”

换届,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用好突出问题整治抓手,决战“整治整改”全面胜利

抓实问题整改。对标对表省扫黑办今年上半年督导“回头看”相关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查摆,主动整改,不留死角。用好督导考核。市扫黑办制定了具体方案,今年来6个督导组在第一轮督导中,一改过去“翻翻资料、看看表格、听听汇报、走马观花”的现象,下马观花,明察暗访;督导一次,见效一次。做好抓县促乡工作。全市确定了28个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联系重点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市扫黑办领导和工作人员用行动争当抓县促乡工作排头兵。

六、用好创新制度机制建设抓手,决战“长效常治”全面胜利

总结推广新经验。市扫黑办加大力度,协调法、检、公、司和相关部门对扫黑除恶案件“一案三查”、提前介入、提级管辖、异地办理落地落实落细的同时,总结推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经验,强力推进办案时间加快、质量提高。研究探索新机制。市扫黑办6个督导组在督导中一边探索、一边实践,联合总结出做实宣传、共同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社会治理操作性强、可复制的作法在全市推广,推动“六无”平安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单位创建一步一个脚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扫黑办调配专人、组建专班,创新四个长效常治机制。即行业部门之间、行业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协调合、联合整治、行业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扫黑除恶情况工作机制;

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评价机制。着力长效常治,不断提升“平安巴中”

法治巴中”创建水平。

继续打伞破网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

刘晓芬

202048日)

4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这无疑是司法机关在现行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对涉“操场埋尸案”的“保护伞”给予的最严厉的惩罚和对社会关切作出的最有力的回应。

2018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都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以湖南为例,截至2019年底,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511件,结案率91%,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654件,结案率为98.2%,治安秩序、社会风气和发展环境获得了极大改善。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是民之所盼,得民心、顺心意,人民群众因此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11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各级政法机关必须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如磐石的决心,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确保办案工作的公正高效。对“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的二审,因遇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而延期宣判,是人民法院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生动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人民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适用法律关,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量,案件裁判结果合法,不仅实体合法,而且程序合法,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最大限度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殷殷期望,促进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并最终推动司法工作稳步前进。

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一是要开展相关培训,加强扫黑除恶业务学习,为夺取扫黑除恶攻坚战的胜利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二是要聚焦重点任务,精心组织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制定方案,成立专案领导小组,确

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在司法实践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而要获得群众的支持,宣传工作就必须推陈出新。要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办案工作的成效。要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一系列身体力行的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利剑出鞘,除恶务尽。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之年。要以“操场埋尸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切实增强必胜信心决心,持续加大深挖根治力度,同时着眼长效常治,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2020416日)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四川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细谋划、全力推动、创新落实、依法办案。

一、在服务大局中增强检察自觉

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牢牢站稳政治立场、人民立场、法治立场,既是初心所在,更是使命使然。四川省检察机关始终站在巩固党执政根基的高度,把各级党委要求、人民群众期盼与检察职能发挥充分结合起来,找准定位、科学谋划,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稳固党的基层政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四川藏区、彝区的省情,将扫黑除恶与反分维稳、禁毒防艾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 “法治进寺庙”等活动,灵活采用“马背宣讲团”等形式,深入牧区和边远村寨,开展藏汉双语法治宣讲,依托“格桑梅朵”“亚丁绿芽”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爱党爱国专项教育。组建禁毒预防宣讲团队,连续七年三级联动开展“6•26”禁毒宣传周活动,举办“巡回庭审进高校”“巡回庭审进职中”等活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将村“两委”打造成基层坚强战斗堡垒。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急所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专项斗争中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斗争,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四川省委对政法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的要求,科学统筹扫黑除恶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既严厉打击垄断生

产经营、插手经济纠纷,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净化营商环境,又配合稳妥做好企业经营托管和员工安置等工作,防止引发次生风险。细化实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川检10条”,出台“抗疫”版服务民营企业措施,为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二、在依法严惩中强化检察担当

前连侦查、后接审判的诉讼角色,要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兼顾督促打好抓捕侦办“攻坚战”和起诉审判“法律战”。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上率下、前移关口、挖根溯源,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突出检察长带头办案。省检察院把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作为刚性要求,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在一线办案中指导引领办案,在监督中指导规范监督。三级院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主动担任重大黑恶案件专案组长或主办检察官,统筹调配优秀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诉前主导。各地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从源头上提升侦查取证质量。认真落实同级同步介入要求;对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政法各家会商,统一执法认识;对挂牌督办的案件,逐案逐级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发现侦查力量过于薄弱或进度明显迟缓的,商公安机关提级办理或异地管辖,推动案件快速推进。突出深挖彻查。专项斗争之初,即组织控申、刑检部门对举报线索及已办在办案件开展“一线双核”“一案三查”2019年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回头看”,对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诉、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宜宾市检察机关追诉的彭美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推动打击惩处黑恶势力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发现并及时移送线索。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办案重要内容,起诉时同步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90件,出庭公诉时对涉案财产均依法提出处置意见。

三、在严格把关中体现检察作为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决定了必须把准确适用法律政策作为重中之重,必须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的第一责任。四川省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办理涉黑恶案件指导意见,联合省监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黑恶势力及

保护伞”办案证据指引》,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围绕恶势力、“套路贷”、“保护伞”等办案重点难点,3批次汇编下发典型案例,2起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汇编。对市县院正确的意见,由省检察院出具书面意见,明确支持依法办案。统一由省市院把关。省检察院先后制定7项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指导把关层级责任,要求紧把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不捕不诉、撤回(变更、追加)起诉、并(分)案起诉等关键节点,对重要诉讼决定和关键事实证据变化都层报省检察院。对重大黑恶案件,由省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逐案对口指导,调配全省专业人才深度参与,推动办案攻坚。每年由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片区开展重大黑恶案件全覆盖督导,逐案调卷审查,会商解决办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起诉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全部得到判决采纳。我省检察院对黑恶案件统一把关的做法,被全国扫黑办转发推广,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督办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统一行使捕诉职能。不消极等待内设机构改革,在涉黑恶案件办理中率先推行“捕诉合一”,特别是在捕后诉前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取证。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把住逮捕、起诉审查关口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证办案质效,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在长效常治中贡献检察力量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结合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善用调查研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结合四川农业大省和全国第二大藏区实际,专题调研农村和藏区治理、基层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情况,为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立足检察职能参与专项整治。把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乱象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治理基础。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综合发挥公益诉讼、行政检察职能,推进长江经济带跨省办案协作,形成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合力。与省公安厅、水利厅等部门会签文件,建立涉嫌犯罪案件衔接机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监管漏洞、补强薄弱环节。继省检察院针对四川涉毒品犯罪问题,向凉山州政府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全省

三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针对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已制发检察建287份,收到相关部门回复257份。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通过首创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借力人大监督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构建平安郑州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与建议兼论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

会影响

陈巧云

2020420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更高的期待,对社会安全有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重大灾害等影响国家安全的突发事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2]。2018年以来,党中央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安全庇佑,而且为国家改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平安郑州建设的目标

20135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要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为我国平安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郑州市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了建设平安郑州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性案件、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非法聚集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集体进京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事件和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暴力恐怖事件。在此目标的指引下,郑州市采取多重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第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标准完成“一网四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社会管理网格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巡防队伍管理,依托四级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基层管理服务、预防打击、快速处突、有效化解的能力和水平。第二,按照“全覆盖、无缝隙、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加强各级监控平台和联网建设。第三,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商场等重大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火灾和重

大刑事案件。第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第五,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第六,切实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狠抓组织、制度、任务“三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郑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

扫黑、除恶、治乱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内容,是平安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意味着在打击的广度、深度、力度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郑州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郑州市政法委和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郑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不断强化黑恶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推动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使郑州市社会治安环境、社会风气、发展环境、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进程,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郑州市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紧宣传和发动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了震慑。一方面,增加扫黑除恶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郑州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开通专项互联网互动平台,以此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另一方面,采用多种宣传方式来增强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使扫黑除恶宣讲活动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场矿,以此增加宣传覆盖面。同时,通过生动有趣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增强宣传效果。如在二七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商场、公园、路口等场所,采用漫画形式,把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展现在公众面前,让群众更形象地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内容。又如中牟县创新开展舆论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宣讲教育活动,就具体案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中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围绕郑庵镇前杨村原支部书记杨军岭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及处理情况宣读判决书,并对案件

的案由、侦办过程、审查起诉、依法惩处、摧毁经济基础、铲除“关系网”、发挥“三书一函”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向群众释法说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宣传一次、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也为郑州市以案释法提供了成功范本。

(二)涉黑涉恶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第一,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郑州市公安机关实行重大黑恶案件专案侦办制度和“三级督导”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指定管辖、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坚决排除干扰。郑州市公安局建立了三个办案基地,集中警务资源,多警种同步上案、联合作战,有效推动了重大黑恶案件快侦快办。如张军岭涉黑案件,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军岭在本地关系复杂,郑州市公安局当即把该案指定荥阳市公安局管辖,异地用警,顺利将该团伙连根拔起,团伙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群众安全感增强。第二,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郑州市政法机关坚持把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挖出背后“保护伞”作为办案成败的重要标准,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推动落实“一案三查”“一条主线、三条支线”,运用多种手段摧垮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郑州市侦办机关加强与工商、税务、国土、住建、审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把黑恶势力涉案资产查清挤净,及时扣押冻结,综合运用追缴、没收等多种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基础。第三,深挖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郑州市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建立了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郑州市政法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注意发现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上案,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对已经打掉、判决的涉黑涉恶团伙进行“回头看”,梳理排查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的现象,并对违法违规为黑恶分子入党和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查到底。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政干部,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且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政干部。如在中牟县查办的“李书杰等人涉黑团伙”案件中,中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永涛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被立案调查,并被依法实施留置审查,成为中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留置第一案。

(三)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第一,整顿了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2018年,郑州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换届办”对接,防止“村霸”和黑恶势力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郑州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农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功能,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着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推动完善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新当选的村干部如发现有涉黑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停止其党员身份和工作职务,并将该村纳入软弱涣散村进行重点整顿,由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抽调乡科级干部担任组长,由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等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开展集中整顿。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对农村“两委”班子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所在的村,由组织部门牵头,明确1名县(市)区班子成员联系分包,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全市23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了整顿及验收工作,推动了党建的引领作用,巩固了基层基础政权建设。第二,开展了社区综合治理。区管委会通过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入户摸排等精细工作,对涉黑涉恶人员形成震慑,有力净化了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同时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

(四)长效治理机制逐步构建

第一,注重建章立制。在严惩黑恶犯罪势力的同时,郑州市政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对社会乱象集中整治、重拳打击,全力守护百姓安居乐业。围绕综合治理,边整治边建章立制,在组织开展打击“六黑”活动中,郑州市交通委制定了《依法打击“黑出租汽车”专项行动方案》,对“黑出租汽车”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黑出租汽车”非法营运的上升势头。在治理黄赌毒突出问题时,郑州市综治办协调成员单位边打边治边建,着力解决了淫秽、赌博、吸毒、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使全市刑事治安警情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郑州市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利用涉黑涉恶案件,制作了《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意见,传递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堵塞漏洞。第二,建立奖惩机制。一方面,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打击力度不够、任务完成不及时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取消2019年度平安建设单位评先资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另一方面,加大政策保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绩先进的地方、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同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人员保障机制,设置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对黑恶案件办理、黑恶线索摸排、群众有奖举报、媒体宣传发动经费给予足额保障。建立人员保障机制,对从事扫黑除恶工作的人员,在遭受人身安全、投诉举报、网络舆论、家庭困难等问题时,及时排忧解难,解决其后顾之忧。

三、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生的影响

郑州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凝聚各方面力量,突出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职能,解决了过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实施精准打击、抓好扫黑除恶“排头兵”创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措施,优化了反腐败资源配置,加强了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推进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齐头并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一)净化了政治生态

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重点打击了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特别是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郑州市纪委查处的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局长成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打响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第一枪”,被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网站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使黑恶势力受到了极大震慑,从而净化了郑州市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了洗礼。

(二)维护了公平正义

郑州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三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疑难案件,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对黑恶案件实施依法、精准打击。对黑恶势力犯罪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办案阻力较大的重特大黑恶犯罪案件,坚持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确保案件得到公正查处。郑州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依法办案,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依法依规、不枉不纵;既不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

落实了依法治国方略。

(三)稳固了基层组织

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在农村社会巨大变革过程中,逐渐弱化了服务管理功能,出现了一些黑恶现象,扰乱了基层政权。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集中力量,严厉打击诸如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坚决惩处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拆迁征地租地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依法处理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 “乡霸”黑恶势力,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公职人员绝不姑息。同时,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基层干部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净化了基层风气,稳固了基层政权组织。

(四)优化了营商环境

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针对横行各类专业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插手经济纠纷的“收车队”“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对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坚决处理,这些措施维护了郑州市的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如犯罪嫌疑人尤瑞峰、龚明利利用其在中牟县万邦蔬菜市场老板的身份作掩护,近年来以经商为依托,开设赌场,对市场周边群众多次实施诈骗、放高利贷,形成了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称霸一方,被中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在专项行动中一举铲除,维护了当地的社会营商环境。

(五)保障了公共安全

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加大了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建立了定期排查、定期挂牌、及时整治治安乱点工作机制,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挂牌整治作为指导推动基层社会治安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类案件高发区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现象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商场集市、车站等复杂场所作为挂牌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了诸如涉嫌高利贷、套路贷非法拘禁、强拿硬要、“黄、赌、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与帮派势力,保障了公共安全。

(六)保护了群众利益

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广泛发动群众,依托“涉黑涉恶线索、治安乱点、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落实群众举报保护和奖励制度,不断拓展线索来源。郑州市公安机关依托“一村一警”社区警力,深入辖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明确责任、专门核查,做到件件有落实。对上级督转的重点线索,坚持市级管辖、除恶治乱。在此基础上,瞄准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开展“亮剑”行动,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瞄准群众身边黑恶犯罪活动开展“飓风”行动,对“黑保安、黑出租、黑物业、黑中介、黑停车场和黑渣土车”等犯罪团伙实行严厉打击,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平安。

四、构建平安郑州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多部门协同作战长效机制

1.不断深化政法系统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多发期、突发期、频发期,社会矛盾的增加和交织都提出了全面深化政法系统改革的要求。它已经不是靠哪一家机关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必须动员一切政法力量协同作战,通力合作[3]。法律、法治本身就是社会的稳定器,所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应紧密联系,政法机关应率先改革,做出表率,发挥出实际的带头与牵引作用。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理顺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2.进一步优化工作格局。完善落实协同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

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将治理涉黑涉恶

护伞”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协作配合、会商处置等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与“破伞打网”同推进、共落实。政法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推动落实县级公安局长、派出所所长异地交流机制,落实定期轮换任职。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主动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二)建立平安郑州宣传长效机制

1.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声、屏、报、网、街头巷尾”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斗争声势。

加大对中央决策部署和当前重点工作的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政法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精心挑选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

2.建立社区文化普及长效机制。在社区居民中长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用爱国主义教育凝聚人心。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引导居民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品格,汇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力量,增强居民文化自信。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通过老年大学、社区文化室、社区文化普及活动等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多读书、多看报、多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提高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远离黄赌毒和邪教等不良生活方式,自觉抵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三)建立风险防控预警长效机制

1.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中心和平台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水平。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及时对突出风险隐患组织进行专题研判,加强全市涉稳重点人员分类、分级分析工作,提出针对性化解对策,不断提高维稳化解工作的精度和效率。加快建设上下贯通的信息预警平台,防控城乡社区易发的集资、担保等新型案件引发的风险升级事件,通过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联动,及早发现问题线索,及早介入案件,提前发现矛盾焦点,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

2.建立专业人员素质提升机制。持续不断地对政法系统的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之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进行及时了解和把握,提高思想站位,树立担当精神,鼓足斗争勇气,为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康保驾护航。面对互联网高科技犯罪多发的趋势,政法系统人员应及时掌握先进的侦查技术,提升风险分析预判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络知识,有效预防、打击和遏制新型犯罪的势头。

(四)建立案件定期回访长效机制

1强化线索案件回访机制。市、县两级要对重点线索案件举报人逐人回访,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会同组织、纪检监

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

2.建立“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回查,如完善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要配合组织部门,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整治盲区,通过“回头看”,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责任,规范行业领域经营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建立行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1.创新行业治理模式。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加大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以反腐败斗争为抓手,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聚焦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扶贫项目、征地拆迁、建设工程金融借贷、道路运输、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督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之间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2.形成综合治乱长效机制。推动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集中清理、防范、打击、处置一体化联动机制,形成行政监管、预警监测、刑事打击的闭环工作体系。联合证券、人行、银保监、市场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全面排查P2P平台、互联网资管、私募基金、农合机构、虚拟货币、融资租赁等金融风险较为突出的行业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化解风险处置工作。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依法打击与加强监管并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定期排查、线索移送,堵住行业管理漏洞,完善市场准入,形成综合治乱长效机制,变政法机关单打独斗为各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改善重点领域市场秩序。

(六)建立基层群防群治长效机制

1.创新政府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可借鉴兰州市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一是创新实施流动人口动态化管理,深入开展实有房屋、实有人口排查登记,做到“即来即登记、即走即注销”,实现了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管得好的工作目标。二是有效破解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难题,形成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送诊、救治、救助、康复、管控“一条龙”闭环式的工

作程序和机制,采取“医保先报、民政救助、残联补贴、财政兜底”的办法,有效破除了精神障碍患者“不愿管、无人管、无钱治”的难题。三是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如兰州市在全市1270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了校园安全保护区,实施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郑州市可予以借鉴。四是推动实施“和谐金城”民生保险项目,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政府风险保障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补偿、保险经纪全面服务的运作模式,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实施民生保险项目,为全市居民构建了公共安全防火墙,为全市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造成的居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兰州市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郑州市可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借鉴。

2.完善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做实社区警务,全力打造“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借鉴“枫桥经验”,通过基层民主协商、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形成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治文化水平。利用“互联网+平台或社区居民微信群,畅通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困难和诉求,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有爱的社会心态[4]。有序招募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统一配发标识,广泛开展上街面进市场、保平安活动,形成全民共创共建共参与的平安建设大格局。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马楠

2020429日)

今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形势和任务更为艰巨,全州公安机关补短板、固优势,凝聚全警共识、集中优势力量,全面落实“六清”行动部署要求,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起最后总攻,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闻令而动、昼夜鏖战,紧盯线索核查、专案侦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乱象整治等关键环节,以霹雳手段向黑恶犯罪发起雷霆攻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州公安局专门召开全州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全州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坚定信心、快马加鞭、全力冲刺,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全州公安机关突出重点,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效能。紧盯交办线索清仓,深入推进2020-1号黑恶线索清零攻坚战,全面梳理各渠道涉黑涉恶线索,力争打掉一批隐藏较深、漏网蛰伏的黑恶犯罪分子,确保上级交办线索6月底前高质量、按时限查结,年底前举报线索全部清仓见底。紧盯在侦案件清结,加紧对在侦案件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与检法机关保持紧密沟通协调,按时完成“清零”目标。强力开展打击套路贷和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认真研究适用法律,创新打法战法,提升打击效能。始终将“打伞断血”作为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将关系网、保护伞、黑财产全部挖干挤净,真正做到除恶务尽。紧盯行业乱象整治,延伸打击范围,加大易滋生黑恶势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活空间。全面加强巡逻防控,增强威慑力,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已办结和在侦的黑恶案件,注意发现行业监管漏洞。紧盯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线索摸排、线索核查、案件会商、队伍培养、行业监管等各方面制度,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综合治理格局。

扩大宣传,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展示全州公安机关

扫黑除恶战果,积极对外发布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和一线民警辅警的感人事

迹,持续为专项斗争提供强大舆论保障,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藤县:多举措下好扫黑除恶一盘棋

杨琼凤

202051日)

2019年以来,梧州市藤县强化统筹布局、部门联动协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持续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2020422日,全县共立9类涉恶案件124起,破获9类涉恶案件86起,涉恶刑拘348人,逮捕(直诉)251人,打掉14类涉恶团伙39个、成员246人。

一是统筹推进布棋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共8次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对专项斗争作出6次批示,全县组织召开4次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认真研判专项斗争形势,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及时谋划部署,对主要职责进行分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2019年,全县投入专项经费360万元,全力保障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线索摸排机制。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藤县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机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黑恶犯罪动向,深入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区域进行重点摸排、整治,以点带面促进专项斗争工作强势推进;畅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案件快速侦查,快速审查,快速宣判,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召开协调会,统一思想,快速办结;先后破获的重大案件有“214太平大坡聚众斗殴案、“621太平江口村寻衅滋事案、金鸡非法采砂案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县政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定期反馈、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等机制,扩线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建立线索快速移交、会商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办案,县纪委监委向政法部门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7条,收到政法部门移交涉“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

利剑高悬,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胜收官论贯彻落实全市“两重”行动推

进大会精神

2020518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大力营造氛围,重拳精准出击,持续深挖彻查,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战之年,已到了对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和案件的大起底、大清仓和大决战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按照全市“两重”行动推进大会提出的要求,咬定目标不放松,以“一十百千万”滁州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用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招法,向黑恶势力“亮剑”,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要深入开展“线索清仓”行动。继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按照线索分级分类核查原则,落实“三长负责制”、“一件一专班”、专人负责等机制,确保重点线索6月底前动态清零。对诬告陷害甚至贼喊捉贼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刹住歪风邪气。

要深入开展“逃犯清零”行动。充分利用当前国内疫情防控良好的态势,

加强政策攻心、劝投自首。密切与国家、省有关部门配合,提高追逃实效。

要深入开展“案件清结”行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的案件办理特别是收押、提审、庭审等不便问题,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要加强公、检、法、司等机关会商机制,推动案件快审快结。

要深入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要通过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做法,为案件突破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注意将一般违纪违法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害群之马”。

要深入开展“黑财清底”行动。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对发现确实存在漏查、漏缴黑恶资产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要制定涉案财产规范处置和有效衔接的具体工作规范,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避免“一刀切”。

要深入开展“行业清源”行动。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要在抓好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四突”攻坚行动,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套路贷”、河道采砂、矿山资源等行业领域,开展“10+N专项整治。要坚持“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分析”,发挥纪检和公、检、法部门“三书一函”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以案促治、以促防、以案促建。适时开展对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巡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我们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坚定的为民情怀动真碰硬,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放过每一个线索,不搁置每一个案件,坚决打掉“保护伞”,彻底破除“关系网”,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胜收官。

智慧检察何以成为扫黑除恶中一把“利剑”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202063日)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分析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自主研发的“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下称“智慧民检系统”),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深挖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智慧检察成为扫黑除恶攻坚战中的一把“利剑”。

一是从“大海捞针”到“有的放矢”。2018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民事检察与科技融合,以大数据+民事监督的工作新模式,实现由传统民事诉讼监督向智慧民事诉讼监督的转型升级。自运行以来,“智慧民检系统”对近年来的民事裁判文书开展大数据分析,重点挖掘借贷纠纷等四类案件,选出异常裁判,运用侦查思维,根据虚假诉讼类案件的特征及规律,开展分析研判,及时通过人工审查获取可精准监督的虚假诉讼线索。

二是从“民事监督”到“刑事打击”。在办理借助“智慧民检系统”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其中很多案件背后都存在“套路贷”“职业放贷”特征,有的存在涉黑涉恶嫌疑。发现涉黑恶线索后,民事检察部门及时组织人工初查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并联合刑检部门深入调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民事监督中主动挖掘出刑事案件线索。

三是从“单打独斗”到“通力合作”。涉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可以提前介入侦查,实时对接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对关键证据取证固证。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及时会同法院开展协调会商,分享案件线索,实现多部门、多单位推进案件办理,并积极推动法院建立出台职业放贷人制度。如潘某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于20182月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协同办案,办案期间公检法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案件研讨。法院公开宣判,对本案涉及的多起民事裁判依法改判,切实提高审结时效,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实现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

定西市纪委监委李彦斌(2020611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实践证明,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不除,就达不到除恶务尽的目的。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部署、同推进,真正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一、当前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挖”得还不透。“关系网”能不能挖出,“保护伞”能不能打掉,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当前,有的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缺乏深入细致地研判,存在就事论事、就案办案的问题,发线索、循线深挖的能力不足、手段单一、质效不高。

二是“打”得还不全。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生存发展、坐大成势,一定有它滋生的土壤,这是基本判断,也是发展规律。但从现状看,有些黑恶案件没有挖出“保护伞”,存在“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问题;有的办案机关落实“一案三查”有差距,在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上不够精准到位。

三是“治”得还不细。个别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乱象治理不深不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还有差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工作不到位,特别是金融领域乱象多、网络电信诈骗问题频发,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治理行业乱象力度不大、深度不够、效果不显,行业监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腐、伞、渎”问题线索较少。

二、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打好“主动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一要积极谋划调动。市县纪委常委会要加强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作出全面安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二要强化组织推动。终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推动“惩腐打伞”工作的重要抓手,靠实各级责任,压

茬推动落实。要按照“专起来抓”的要求,成立“惩腐打伞”工作办公室,实行专人专责,专事专办,打牢组织基础。三要健全机制促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县区(乡镇)制度、涉黑涉恶案件专案审查调查工作机制、重要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和挂牌督办等机制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聚焦三类问题,强化排查打好“情报战”。要聚焦“三类问题”,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建立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一要宣传发动“广”挖。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新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政策规定,公开举报方式,营造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二要全面过筛“细”挖。市县纪委监委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过筛”,着力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三要同步跟进“深”挖。按照《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交、同步上案及“签字背书”等制度机制,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跟进、循线深挖。四要协同联动“共”挖。加强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政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侦办。

(三)注重突出重点,全力出击打好“攻坚战”。依纪依法、扎实有效开展线索核查是专项斗争顺利开展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一要组建专班彻查。认真部署开展“惩腐打伞”集中攻坚、问题线索“清零”、黑恶案件“过筛”等行动,市县纪委监委成立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涉黑涉恶案件和问题线索开展深挖彻查。二要挂牌督办促查。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限定办理时限,跟踪抓好督办,对办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三要异地交叉互查。采取县域交叉互查方式,选取部分重点案件跟进深挖,有效破除人情干扰,提升办案质效。

(四)强化工作统筹,一体推进打好“协同战”。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两个主攻方向。一要与政法机关联战。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和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两必问”和“四个必须”要求,做好线索移送、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二要与行业部门联管。挥派驻机构“前哨”作用,推动相关行业部门抓好重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排摸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纪律、法律、经

济、行政等手段,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三要与基层惩腐联动。将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同常态化疫情防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着力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宁明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周贻刚、覃炜炜

2020616日)

崇左市宁明县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始终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和收官之年大决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核查质效,开展“线索清仓”行动,确保清仓见底。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是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彻底扫除黑恶势力的重要手段。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明涉黑涉恶存量线索逐渐减少,新增线索逐月下降。截至发稿时,全县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189条,已办结176条,办结率为93.12%。对还未办结的线索,县扫黑办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核查速度,推动线索清仓,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今年7月底前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

加大缉捕力度,开展“逃犯清零”行动,确保深挖根治。宁明结合百日追逃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云剑”追逃推进会精神,充分利用法律宜传敦促投案自首、技术导侦和群众工作等各种追逃手段,推进“云剑”追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重大涉黑涉恶犯的缉捕力度,目前共敦促九类案26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同时,对追逃到案的犯罪分子,深挖“案中案”,严查“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

深化破案攻坚,开展“案件清结”行动,确保打深打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公安局立涉黑涉恶案件3件;县检察院以涉黑案件起诉216人,以涉恶起诉838人;县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今年4月至7月,县扫黑办全面部署开展“沙黑沙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对还未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挂图作战逐个围歼。

实行多措并举,开展“伞网清除”行动,确保除恶务尽。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件。当前,宁明继续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同时,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既坚持“大伞” “小伞”-起打,又注意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害群之马”。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保护伞”不

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坚决问责追责。

严格应查尽查,开展“黑财清底”行动,确保斩草除根。专项斗争以来,宁明共查处涉黑涉恶财产445.62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159.51万元,县检察院扣押涉案资产1.51万元,县法院判处财产刑金额数284.6万元。目前.宁明严格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一旦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问题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强化行业整治,开展“行业清源”行动,确保铲除扫净。宁明认真汇总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及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三书一丽”情况,目前已发送共9份,其中监:察建议书4份、检察建议书1份、司法建议书4份;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学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四类地区,重点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特别对走私、黄赌毒、电信诈骗、“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整治,有效维护网络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张一帆

2020620日)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时至今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两年多了,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不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效能不高、破案难度大和社会管控漏洞多等突出问题。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必须开阔思路,坚持依法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措施,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一、加快相关立法,完善法律法规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就预防和治理黑恶势力犯罪来说,法律无疑是最直接、最有力、最权威、最有效的武器。利用司法手段,能够最直接地打击犯罪、最权威地震慑犯罪。因此,必须加快相关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为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

1.制定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专门法律。建立反黑性质的刑事法律体系,不仅能够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进行有效威慑,也能不断推动反黑观念深入人心。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国家都已经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台了相应的专门法律。例如,美国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法国的《对抗有组织犯罪法案》、日本的《暴力团对策法》等。而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此类专项法律,因此,必须针对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制定相应的专门法律,以实现对黑恶势力犯罪进行源头遏制。

2.从实体法方面完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第一,增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新罪名,逐步完善打击涉黑法律体系。现行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范围失之过窄。对此,我国刑法应增设更多新罪名,以应对新出现的新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二,增加法定刑,提高量刑幅度。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目前的发展趋势可以发现,这一犯罪形式的组织结构已日益完善,而且其社会危害性也在不断增加。现行刑法规定的刑罚

过轻,不利于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因此,有必要增加法定刑,提高量刑幅度至无期徒刑或者更重的刑罚。这样,既可以使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也可以体现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

3.完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程序法。当前,涉及黑恶犯罪的组织往往规模较大,而且在犯罪活动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都有非常详细的行动计划,再加上这些组织和个人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犯罪经验丰富,反侦查能力很强,这些情况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司法部门的侦办难度,而且司法部门在收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过程中容易产生程序方面的问题。因此,设立相应的诉讼程序有利于提高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效率。第一,建立特别证据规则,切实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对于担心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打击报复而不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可以允许其不出庭作证,只是在法庭上展示他们的代声证言和相关鉴定结论。第二,建立和完善对证人和被害人的保护制度。例如设置专人贴靠保护等手段,切实保障证人和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以此激发证人和被害人作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公民法制教育与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开展这项斗争既是为了人民,更要依靠人民,必须广泛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此,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特征、类型和危害,切实加强人们对黑恶势力的认知,提高人们对开展反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民众的防范意识。第一,要加强宣传部门和政法系统的合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先进典型等。同时,还要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和分析,并通过案例审判的现场直播来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强化教育效果,扩大受教育面。第二,必须充分发挥自媒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自媒体应用群体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能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受众面,自媒体信息的交互性能提高民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的深度,自媒体的便捷性和保密性能激发民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三,要加强对政府公职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一是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信念教育和权力观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减少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行为的产生。

三、建立扫黑除恶业队伍,完善专门机关职能

黑恶势力在组织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往往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来进行,这种组织性不仅提高了犯罪的成功概率,而且也为掩盖罪证提供了方便,更为侦破案件增加了难度。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反黑专业机构,建立高素质的反黑队伍,从专业化入手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进行有效打击。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有很高的要求。20181016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强调,要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强化监督执纪为关键,以整肃作风为抓手,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坚持“六个从严”(政治要求从严、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法纪整肃从严和责任落实从严),落实“五个到位”(政治激励到位、履职保障到位、待遇落实到位、人文关怀到位和宣传引导到位),不断提高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过硬政法队伍。除了这些基本要求外,针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还必须特别强调严把扫黑除恶队伍建设的政治关和业务关,只有经过专业训练,并且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能力的人员才可以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我们可以借鉴意大利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验,建立扫黑除恶专门机构,专门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以便保持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给黑恶势力以强大的震慑。一,要选好扫黑除恶队伍的指挥员,这个指挥员既要有坚定的信念、为民服务的情怀、勤政务实的作风、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品质,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又要有过硬的领导本领和业务能力。第二,要在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的警种中挑选一些政治过硬以及业务精通的人员参与到专业扫黑机构中来,以保障扫黑队伍整体的素质和能力。第三,要明确相关机关的职能。除了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单位外,组织、宣传、纪委和审计部门也都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职责。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黑恶势力往往人数较多且具有稳定的组织机构,稳定性、严密性和规模性是其典型的组织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黑恶势力活动日益隐蔽,多数向“公司化”“软暴力化”“网络化”转型,一些过往有劣迹的人员也着手“洗白”身份,甚至藏匿、外逃,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化”“合法化”倾向日益明显。两年来的扫黑除恶斗争实践表明,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保护伞”,并且这些

保护伞”也更加隐蔽,更不容易被发现。目前,黑恶势力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和经济实力在不断提升,犯罪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与以往那种文化程度不高、犯罪手段简单,单纯以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为主的犯罪人员相比具有明显不同。此外,黑恶势力往往在一地或多地盘踞多年、关系网错综复杂,这些情况无疑都为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第一,加强公检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无疑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处于扫黑除恶的第一线。可以通过公检法“三长”联席会来强化沟通、互通情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第二,加强公检法与纪委监察委的沟通与合作。鉴于以往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保护伞”“关系网”的干扰或阻挠,因此,必须让纪委监察委参与进来为公检法办案扫除障碍,双方相互支持,加强沟通与合作。第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要想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彻底胜利,单靠公检法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法、纪检、宣传、组织、信访、金融、工信等多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完成。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作机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斗争。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由公检法司、纪检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商有关问题。

五、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清除“保护伞”

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中,腐败现象的存在让公权力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成为可能,部分政府官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而黑恶势力与腐败官员之间相互渗透、狼狈为奸,结为利益共同体,相互利用,致使一些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黑恶势力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使得扫黑不易、打“伞”更难。可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工作不可能分开,要想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就必须深挖、彻查、打掉“保护伞”。第一,加大查处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大力查处腐败,是保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手段。对于腐败官员,政府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于群众的举报,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及时处理,“老虎”“苍蝇”都不放过,确

保不漏下任何一个腐败官员,打出声势,形成震慑。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历史表明,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权力加以制衡和监督,才能避免腐败问题。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重要支撑。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化和全面化的特

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身责任,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保障监督的效果。第三,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斗争结合起来。一是深挖“保护伞”线索。要把排查“保护伞”线索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并以此贯穿扫黑除恶和反腐工作的全过程。要善于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充分发挥大数据、自媒体的作用。成立线索工作专案组,建立线索快速核查机制,对群众举报线索立接立查。二是彻查“保护伞”。要把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目标和主攻方向,铲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实现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的双胜利。三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的政治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既要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又要查打“伞”破“网”情况,以问责来倒逼各个部门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落到实处。

以强化党建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力量

汪坤

2020620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新局面,以党建为引领,夯实支部堡垒,做好党员表率,凝聚检察力量,持续攻坚克难,实现了强化检察党建工作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机结合。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自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恪守法律监督立场,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推进贡献了应有的检察力量,其中既有集中力量快速办理、抽调精干出庭指控,从而形成合力、从重从快打击的典型案例;也有坚守检察官客观义务,严格依照事实、证据,排除案件黑恶认定的法律监督成果,工作质效获得了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在认真领会并落实专项斗争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是对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提出了新要求。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这一理念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尤为凸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关乎党的执政基础、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施政举措,依职权客观履职仅仅是检察职能行使最低限度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还必须立足于更高的政治站位,以更为主动的工作态度、更为延伸的治理视角、更为综合的履职方式参与其中。然而在斗争开展初期,部分检察机关缺乏这种提高站位、有所担当的责任感,仍将涉黑恶案件当作一般案件来办理,既不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关起门来坐堂办案,导致衔接不畅,案件一退再退、一延再延仍无法查清事实;也不思考案件背后的社会根源和深层因素,倾听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拿不出更为有效的治理举措,导致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无法彰显。如何解决上述站位过低的问题,是两级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是对检察主导进一步落实提出了新要求。张军检察长提出检察主导这一概念,要求检察官承担起刑事诉讼全流程的主导责任,切实、主动地优化刑事检察职能和刑事诉讼格局。面对原本就带有较强行政服从色彩,又处于专项斗

争办案考评指标压力下的侦查机关,检察官必须承担起相较一般案件更重的主导责任。对于存在拔高、凑数嫌疑的案件,即使面临压力,也要立足于客观中立的监督立场,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提取证据,准确运用法律;对于符合黑恶认定标准的案件,承担起完整构建指控性证据体系的责任,并最终在法庭这一核心舞台上,向审判人员、当事人和社会大众展示诉讼主导的成果,获得他们的认可,从而践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达致“检察主导就是实质性影响、决定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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