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兜牢兜准民生底线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四)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
(五)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机制
(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八)推动落实基本养老服务
(九)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十一)推进医康养一体化发展
(十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十三)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
四、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十四)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
(十五)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十六)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十七)深化社会事务领域改革
(十八)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十九)提升特殊群体保障水平
六、优化监管服务能力
(二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
(二十一)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七、规范发展慈善事业
(二十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二十三)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加强福彩规范化管理
八、加强基层治理和区划地名工作
(二十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
九、加强民政项目建设
(二十七)加快实施民政项目建设
(二十八)提升与上海对口合作成效
十、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十九)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水平
(三十)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三十一)恪守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十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三十四)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民生兜底保障暖民心、聚力养老服务解民忧、聚力社会公共服务惠民生,切实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打造“民政大讲堂”特色品牌。创建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第一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部署安排,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落地落实。
二、兜牢兜准民生底线,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制定我市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实施“汇救联助”工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四)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持续健全精准发现问题、完善联合审批、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动态退出等机制。在金安区、金寨县进行“试点先行”,探索防贫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衔接并轨,确保易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机制。推动全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按照要求登记为社会团体。深化互助社在运行、作用发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发展,推动出台相关政策。
(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督促各地按照新修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落实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确认时限等工作要求。推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地,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推进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强化“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规范化,落实“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多元化。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明确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内容,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和宣传工作。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
(八)推动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文件精神,落实《六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项内容,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工作职责。落实省级《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精神,加大人才培养,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申报,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九)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打造4所示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070户,县级检查全覆盖,市级检查覆盖面达10%。推动93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45%。为居家养老的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实现周探访率100%。
(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提升,支持县区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整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运营,在保障集中特困供养对象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巩固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成效,组织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实现途径。
(十一)推进医康养一体化发展。统筹医保、财政、社会、慈善等资金,建立健全医康养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以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为基础,发展社区嵌入式医养服务为补充,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为保障,多途径强化服务供给。抓好金寨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在创新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养老机构医养签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十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落实好《关于加快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各县区常态化开展养老产业“双招双引”,谋划落实一批示范性标杆项目。支持本土养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养老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不少于2所养老机构申报安徽省长三角养老基地。协调推进金安区、裕安区世行贷款项目实施。
(十三)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启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民政部门监管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建立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模式。
四、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提升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十四)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规范资金发放。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严格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全面开展孤儿医疗康复和常规体检。规范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建立健全助学资金监管机制。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协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医疗等综合保障。
(十五)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持续推动区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深化巩固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市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作用,压实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后职责。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安全底线。
(十六)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开展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逐步构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有需要的社会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选树推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优秀案例。明确6月为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宣传月。组织开展“最美儿童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十七)深化社会事务领域改革。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提升公墓服务管理水平。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整治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民政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线上、线下打造便捷高效“部门联办、一次办结”模式。持续在裕安区、金安区、舒城县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
(十八)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以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打造“1+3+N”新型婚登服务模式。依托婚姻登记机关为阵地,建立完善行动不便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高峰期”预约预审服务、“跨省(市)通办”便民服务等3项机制,积极拓展“社会工作+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