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
二、机构编制年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牵头承担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
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执行及协作配合情况
五、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建议意见
六、系统内"条条干预"及擅自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情况
XX县行政执法局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机构编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县委编委批复的"三定"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职能配置落实到位。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12项主要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建立职责任务清单,做到职责边界清晰、权责对应一致。二是内设机构设置规范。按批复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等5个内设机构,未擅自增设、合并或撤销机构。三是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核定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8名,实有在编人员42人,无超编进人现象。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均在职数限额内。
二、机构编制年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度机构编制督查中,县委编办指出我局存在"部分股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偏低"两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一是优化股室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各股室职责边界,制定《股室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股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全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8名,持证上岗率从78%提升至95%。目前,两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牵头承担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
我局牵头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2个部门。2025年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6次,协调解决跨部门执法争议事项8件,推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城市管理执法专班,由我局1名副局长兼任专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