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观复盘安全生产形势
(一)前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当前面临的突出风险挑战
(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
二、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
(二)监管机制存在“梗阻”
(三)能力建设存在“短板”
三、聚焦重点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
(二)深化隐患整治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安全生产是“国之大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回升向好、项目建设攻坚的关键阶段,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天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既是对前期工作的复盘总结,更是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再部署、再压实。希望大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客观复盘安全生产形势,认清成绩与短板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中央、省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年”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隐患排查、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必须清醒认识、辩证看待。
(一)前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责任体系持续压实。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明确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28个行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清单,建立“市委市政府每月调度、行业部门每周研判、属地政府每日巡查”机制;开展“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对32个重点领域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责任包保,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签订率达100%,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隐患排查成效显著。聚焦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组建12个市级专项检查组,累计检查企业、场所2.3万家次,发现一般隐患4.8万处、重大隐患32处,目前已整改一般隐患4.6万处、重大隐患28处,整改率分别达95.8%、87.5%;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广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APP”,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销号全流程线上闭环,隐患整改效率提升40%。三是应急能力稳步提升。修订完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矿山救援、危化泄漏、建筑坍塌等应急演练38次,参与人员达1.2万人次;建成市级应急指挥中心,整合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数据资源,实现突发事件“一键调度、多部门联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新增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价值500余万元,组建23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上半年成功处置突发事件15起,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二)当前面临的突出风险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风险因素复杂多变。一是经济复苏带来的安全压力。随着项目建设加速、企业满负荷生产,部分企业为赶工期、抢进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如建筑施工领域近期因抢工期出现违规作业现象32起,交通运输领域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问题反弹,查处超限车辆同比增加15%。二是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风险。今年汛期提前、极端天气频发,暴雨、雷电等灾害已导致5处矿山边坡出现滑坡隐患、3条农村公路损毁,给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领域带来安全威胁;夏季高温天气即将到来,危化品储存、消防安全等领域风险进一步加剧。三是新业态带来的监管盲区。随着新能源、冷链物流、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安全监管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凸显,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因缺乏统一安全标准,已出现2起充电火灾事故;冷链物流企业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双重风险”叠加,部分企业存在冷链食品变质、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
(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
从内部管理看,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一是部分领域隐患整改不彻底。个别地方对重大隐患整改重视不足,存在“边改边犯”现象,如某化工企业因设备老化导致的泄漏隐患,整改后仅1个月又出现同类问题;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隐患排查“走过场”,未建立隐患台账,上半年检查发现120家小微企业存在“零整改”情况。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县乡两级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不足,平均每个乡镇仅配备2-3名专职安全员,却需监管数百家企业,存在“管不过来、管不深入”问题;部分监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危化、矿山等领域的复杂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上半年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隐患占比达25%。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的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如某建筑企业30%的工人未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防护设施缺失问题突出,上半年检查发现50家企业安全投入未达到规定标准。
二、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安全生产攻坚方向
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根源在于思想认识、监管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偏差,必须深挖症结、靶向发力,为后续工作明确改进方向。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安全红线意识不牢固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个别地方、部门将安全生产视为“附属任务”,在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平衡中,存在“重发展、轻安全”倾向,如为招商引资放松安全准入标准,导致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违规落地;在项目建设中,对安全审批环节“简化流程”,未严格落实安全评估要求。二是侥幸心理普遍存在。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事故离自己很远”,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如某矿山企业长期违规超深开采,认为“多年未出事就不会出事”,最终导致边坡坍塌风险加剧;个别监管人员存在“经验主义”,对反复出现的隐患缺乏警惕,未深入查找根源。三是群众安全意识薄弱。部分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违规行为,如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屡禁不止,上半年因群众违规行为引发的火灾占比达30%;对安全生产举报不积极,未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监管机制存在“梗阻”,全链条管控不到位
一是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部分领域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空白”,如新能源充电设施监管涉及发改、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