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
(一)考评对象
(二)考评标准
(三)考评等次
(四)考评办法
1.党支部自评
2.党员群众测评
3.党委评定
4.亮分公示
三、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一)考评对象
(二)考评标准
(三)考评等次
(四)考评办法
1.个人自评
2.党员互评
3.支部考评
4.党委审核
5.亮分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深化结合
(三)强化结果运用
关于在实施“红色引航”工程中推进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党组织:
为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红色引航”工程,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定在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推行“堡垒指数”和“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激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企业党员勇立潮头谋新篇、勇当标杆创新业,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品德高尚、担当有为作表率的国企党员队伍。
二、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
(一)考评对象。
企业党支部。
(二)考评标准。
党支部“堡垒指数”(具体见附件1)。按照“五化一好”(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堡垒作用发挥好)的标准细分为四个指数:组织指数、制度指数、保障指数、业绩指数。评分标准的设置,各企业党组织可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整。考评等次的设置,要与企业开展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堡垒指数”考评、星级评定综合评价体系。
(三)考评等次。
考评按百分制评分,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一般不超过20%;得分在90-94分的,评定为四星级党支部;得分在80-89分的,评定为三星党支部;得分在70-79分的,评定为二星党支部;得分在60-69分的,评定为一星党支部;60分以下的,评定为无星级党支部。
(四)考评办法。
由各企业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亮分公示“三评一公示”程序对党支部“堡垒指数”进行量化考评,群众反映占20分,其余80分中,支部自评分占30%,上级党组织考评占70%。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拒不履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支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形的党支部,不参与考评,直接评定为“无星”党支部。
1.党支部自评。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党支部逐条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自评分,并就得分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自评得分说明主要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内容。自评打分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虚报。
2.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自评结束后,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照“堡垒指数”考评项目,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党支部完成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测评。
3.党委评定。党员群众测评结束后,企业党委根据下属党支部自评得分、党员群众测评得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得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党支部进行综合评分。
4.亮分公示。企业党委及时向党支部“堡垒指数”得分和考评等次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内部文件、会议传达等途径向党支部、党员公示。
在支部自评、民主测评和党委考评的基础上得出综合分,确定考评等次,经公示后,将《企业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统计表》(具体见附件2)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
(一)考评对象。
企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评标准。
党员“先锋指数”(具体见附件3)。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细分为四项指标:政治自觉指标(信念指数)、遵章守纪指标(纪律指数)、道德品行指标(品行指数)、奉献作为指标(作为指数)。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分为八个标杆,鼓励党员争当遵纪守法带头人、爱岗敬业标兵、优化发展环境维护者、城市建设排头兵、公益事业热心人、化解矛盾纠纷贴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