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薄弱村与非薄弱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作为帮扶平台股东的薄弱村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综合帮扶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优质“造血”项目遴选难度加大
一、突破帮扶平台“天花板”
二、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三、进一步理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四、推进巩固拓展综合帮扶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促进农村综合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盟员,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银行史研究所所长章义和反映,本市推出的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促进农民增收并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日渐凸显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瓶颈问题。
一、薄弱村与非薄弱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2013-2017年、2018-2022年两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中,均被定为经济薄弱村或有一轮纳入薄弱村,可分别依托区镇级的帮扶平台,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但如果两轮均未被认定为经济薄弱村的部分行政村,包括徘徊在标准线之上的“边缘村”,村与村之间接受帮扶的不平衡性导致发展机会的不公平性问题十分突出,基层呼声和反响较大。
二、作为帮扶平台股东的薄弱村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不少薄弱村在享有帮扶平台分红权益的同时,普遍忽视参与平台建设发展的义务,仅将区镇级平台的发展看作区职能部门与托管国企的责任,缺少群策群力、共建共育的积极性。
三、综合帮扶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首先,需要从运营机制上解决“托管”“托底”问题。目前,各区帮扶平台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原物业持有国企的托底保障和各相关单位的税收贡献,看似收益稳健,但托底期过后真正进入市场竞争环境,“只能赢、不能输”是区镇帮扶平台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此外,区镇帮扶平台经过两轮近十年的运营管理,资产已达到一定规模。资产规模越大,风险也越大,运营机制亟需进一步探索研究。其次,区镇两级综合帮扶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力量配备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帮扶办一般设置在区农业农村委,镇级帮扶办的设置则差别较大,如有的设置在党群部门,有的设置在社会保障部门,有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部分则是兼职,需要加强基层帮扶工作力量。
四、优质“造血”项目遴选难度加大。当前,受新冠疫情因素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以及帮扶资金使用范围的限制,在优质“造血”项目的遴选上面临不小的难度,能够形成完整物业产权、有长期稳定收益和建设周期较短的“造血”项目并不多见。
为此,建议:
一、突破帮扶平台“天花板”,薄弱村与非薄弱村共享发展红利。一是着手对薄弱村较为集中的几个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水平作全面、科学的评估。根据收入和支出等综合情况,重新划线,梳理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在帮扶资源的享有、红利的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政策倾斜。二是适时打破区镇帮扶平台的原有框框。探索将区镇帮扶平台收益分红的剩余部分,采取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