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统筹协调依法依规建设
(一)落实相关专项规划
(二)健全规划落地实施机制
(三)加强建设统筹管理
二、开放公共资源实施共建共享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二)各通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规定
(三)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城市公共绿地、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用于设置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和通信线路等公众通信设施
(四)实施“一杆多用、多杆合一”
(五)支持开放小区公共设施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的指导、协调和帮助
(三)支持鼓励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与电力部门展开合作
(四)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
(五)对因征地搬迁、城市建设等造成公众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毁损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督查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荥经县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现就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建设,确保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进入第五代移动通信时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统筹协调依法依规建设
(一)落实相关专项规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审议批复并做好与城乡规划,与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相互衔接,县发改经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林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县发改经商局、县规建住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新广局、通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
(二)健全规划落地实施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建立规划衔接和协调机制,确保通信基础设施与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市政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房建等项目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建住保局、县发改经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新广局〕
(三)加强建设统筹管理。要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开放管理的审批机制,充分发挥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统筹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的基本原则,科学整合通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的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含微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资源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二、开放公共资源实施共建共享
创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集中统建设和专业化运营,全力保障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建设进度,促进全社会公共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将公众移动通信站址规划纳入城市规划黄线管理,完善公众移动通信站址用地管理,将其列入土地出让条件。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加快全县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按期完成部署,明确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作为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整合全县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需求,密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含微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单位:县规建住保局、县发改经商局、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
(二)各通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规定,全面落实铁塔、杆路、管道、光纤到户等通信基础设施方面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经商局、通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雅安铁塔公司荥经县办事处〕
(三)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城市公共绿地、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用于设置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和通信线路等公众通信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四)实施“一杆多用、多杆合一”,推动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无偿开放全县辖区内公路、桥梁、公园、绿地等公共资源,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等公共设施用于附挂设置微型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无线WIFI、充电桩等公共基础设施。对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