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推进产业数字化应用示范。
(三)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四)支持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五)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一)发展壮大电子信息产业。
(二)加快推进数字生活服务平台建设。
(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二)推进数字城市建设。
(三)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一)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
(二)加快基础网络扩容提质。
(三)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
(一)大力推进数据汇聚。
(二)加快数据共享应用。
(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一)强化人才培养。
(二)强化人才引进。
(三)强化人才激励。
(一)成立数字化转型产业联盟。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数字企业招引力度。
(四)强化要素供给保障。
怀化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湖南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数字湖南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数字湖南〔2022〕3号)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提速全市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奋力建设“五新四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
(一)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引导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实现安全提质降本增效,提升先进制造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宣传和认证,持续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加快推进数字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到2025年,新增深度“上云”企业1200家、“上平台”企业450家,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20家,新增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产业数字化应用示范。
实施5G科研攻关与应用示范工程,在新材料化工、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加工、中药材加工、电子信息、物流等领域实施一批5G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5G典型应用场景。到2025年,打造5个以上5G典型应用场景。对建成5G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按投资额度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施标杆企业引领工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两化融合”标杆企业,树立一批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示范企业,并优先推荐市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申报省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到2025年,新增省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依托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推进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发展。统筹市级科技与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杨梅、怀橙、黄桃、葡萄、中草药等特色产品上网销售和品牌培育,支持跨境电商生态链和产业链发展。建立境外东盟产品网上展示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积极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总平台,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怀化运营平台。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具有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柔性化等特点的现代综合性物流系统。支持发展城市级货运和物流平台,实现物流智慧配送。(责任单位: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扶持市域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做强做优,加快提升服务支撑能力。引导中国电信怀化分公司、中国移动怀化分公司、中国联通怀化分公司、中国广电怀化分公司主动参与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市域外大型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来怀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在怀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对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按合同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
(一)发展壮大电子信息产业。
大力推进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着力构建以智能终端整机为核心、以电子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为支撑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打造湖南重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含1亿元)、10亿元(含10亿)的企业(电子信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0万元;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电子信息),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信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在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入怀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信息)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电子信息)发展到80家,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企业(电子信息)3家、过亿元企业(电子信息)15家,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超过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怀化高新区管委会、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数字生活服务平台建设。
以市政府提供统一服务的APP为基础,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体,引入社会化资本成立建设运营公司,加快推进怀化市本地数字生活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医疗、交通、教育、文旅、金融、餐饮、泊车、缴费等便利服务,打造怀化“数字名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城发集团)
三、加强现代化数字治理
(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一网通办”,推广应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优化升级“惠企通”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市企业提供数据、政策、政务、商务、法律等“一站式”服务。利用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升级市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政府对重大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科学决策、精准调度。到2025年,“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掌上可办率达90%。(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数字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新型数字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实现交通、消防、防灾减灾、给排水、电力、燃气等重要公共设施的智慧化运行管护。积极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覆盖率。加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智能体系建设,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推进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加大对农村及边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支持配套政策落实到位的乡村开展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移动网络覆盖,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应用,积极打造数字农业。大力推进农村数字化公路和智慧水利建设,推动农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延伸,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一)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
统筹全市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除怀化云计算中心外,全市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数据中心,其他已建数据中心2025年底前全部整合至怀化云计算中心。科学谋划怀化云计算中心后续建设内容,快速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形成安全、稳定、高效的城市数字底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怀建设商用大数据中心。到2025年,完成1000个标准机架建设,实现





